2015年10月以后曾经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参加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次以上(含3次),且所参加批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共605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说明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隐藏)以及最近三次保障性租赁房摇号产生的顺序号。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并在摇号后直接纳入申请受理范围。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从小到大排序)
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