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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翔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日期:2025-06-25 17:1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翔安区统计局

翔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3〕17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厦翔政〔2023〕20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执行、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多次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5月26日,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2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镇(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近四百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部普查对象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此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对全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普查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并根据不同普查对象设置不同的普查表。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把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贯穿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区9个镇(街)的18个样本普查小区进行抽查,并通过国务院经普办检查组的随机抽样检查,结果表明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955个,与2018年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81.7%,从业人员33.32万人,增长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