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政府信息公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来信告诉我们,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多服务,谢谢!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制作、获取、保存的政府信息,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依法免于公开的除外。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编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区政府办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内容>>
  依申请公开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请先查看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流程图    申请表    申请受理单位
  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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