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翔安区古民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
甲方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甲方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乙 方: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签订日期: 2019年 月 日
甲方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甲方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乙 方: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翔安区古民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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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阶段、规模、设计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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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阶段 |
规模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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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翔安区古民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 |
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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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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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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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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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设计委托书 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
各一 |
按约定 |
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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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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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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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翔安区古民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 |
10 |
2020年10月 |
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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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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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规划设计费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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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成果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并经第三方审核通过后三十日内,甲方一按照审核价支付剩余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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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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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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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分院 贸山起楼六楼 (盖章) 邮政编码:361006 电 话:0592-3122288 法定代表人: 传 真:0592-5067333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厦门市建行城建支行 银行帐号:35101564901050006537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表 设计费计算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模或投资 |
定额或费率 |
系数 |
设计费(万元) |
翔安区古民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设计费: |
涉及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44.6公顷 |
项目按单独编制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内容进行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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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设计费按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收取,国家收费标准无具体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