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刘五店基地二期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论证结果公示-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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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刘五店基地二期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论证结果公示
日期:2025-05-13 15:3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项目名称: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刘五店基地二期项目

  项目概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213202500121号)该项目本期新建总建筑面积:31593.7平方米,其中地上31593.7平方米(其中非生产性用房面积7936.64平方米)半地下0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555.56平方米。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办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进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刘五店基地二期项目

  论证意见:

  1.本工程建设区域,地质条件复杂,填砂、中砂在7度地震作用下会产生中等液化,淤泥在7度地震时需考虑震陷。

  2.地下室侧壁及坑底处填砂层中,填砂透水性强,地下水量较大,基坑采取排、降水措施时或海水涨退潮时,容易产生流砂的渗流破坏现象,如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安全施工难以保证。

  论证结论: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13、14、15条,《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9市政府令第177号)第26、27、28条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议易地建设。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异议,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报厦门市 翔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10号楼902室

  邮编:361100

  监督电话:0592-7886020

  厦门市翔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