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翔安区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公告-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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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翔安区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公告
日期:2025-06-16 09:0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开展常规巡察。

组 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巡察涉及

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审计局

区发改局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上官怀志

副组长:林菲菲

兼职副组长:郭秋月

组 长:朱 峰

副组长:林妙珍

兼职副组长:包伟旺

巡 察

时 间

约30个工作日

约30个工作日

巡察组驻址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通 信

地 址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举报箱地址

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正门入口右侧;

2、区审计局:翔安区民安街道投资大厦南门传达室外墙。

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路2005号-1号(大门左侧外墙)

联系电话

(工作日8:00-18:00)

18059290901

181501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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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