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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大嶝街道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购买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5-09-08 10:0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承接我街道2025年政府购买大嶝街道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费用控制在2.796万元以内。承接购买服务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3.承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评估内容,且具有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经历。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社会组织,于公告期内将评估工作方案、报价、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等,提交大嶝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地址: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南三路1号A207室)。

  联系人:邱学挺

  联系电话:7099789

  公告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