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厦府办发明电〔2026〕2号)有关要求,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稳岗稳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在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在翔安区(含火炬翔安片区)从事经济活动,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累计工作时间满6小时(含)计一天,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