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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关于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技术服务采购的比选公告
日期:2026-03-27 10:0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拟采购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60项次

(含无人机精细化监管10项次)×1年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监测

(图斑核查任务3期次+对农林开发活动开展遥感监测、现场核查工作2期次)×1年

3

各级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数据维护服务

项目数据录入

1项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测一体机

1年(提供1台一体机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水土保持信息化监测工作站

1年(提供2台工作平板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终端设备现场数据维护

1项

4

成果汇编

1项

  以上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技术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参与比选单位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壹佰元整,小写:¥200100元。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合同验收通过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需求固定、延续性强,在年度预算足额、履约验收合格、无重大违约的情况下,采购方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可延续,重新协商签订履约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

  五、提供材料

  (一)报价函。

  (二)参与比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参与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比选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参与比选单位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服务能力证明:具有以下技术服务能力中任意一项及以上,确保日常技术服务的专业性:1.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2023年3月1日以来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提供成功案例有效证明文件1份(合同复印件);3.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中至少1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时间截止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在服务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制作成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统一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评审办法:最低价成交法

  1.评审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若存在2家及以上比选响应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3.排名第一的比选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报名要求

  我单位仅通过EMS邮政快递接收纸质比选材料,不接受见面递送比选材料;比选单位需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比选单位需在2026年4月7日前以邮政EMS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比选材料无效。

  收件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电话:0592-7299092  13395995061

  联系人:林先生

  八、评选时间:2026年4月9日前

  九、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前

  附件:1.《厦门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翔安区)》技术服务要求

  2.比选材料格式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