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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委托第三方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的公告(第二轮)
日期:2026-04-28 09:2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厦社保〔2011〕2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档〔2011〕39号),为加强社保档案建设,严格按照《厦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规程》标准,做好社保业务档案分类、组卷、扫描等工作,确保2025年产生的业务档案规范建档,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负责社保业务资料规范建档,包括分类、整理、组卷、目录梳理、入盒、扫描等。

  2、需进驻我单位进行档案整理(仅提供有限办公场所,食宿自理),并于年度内按要求完成档案整理及验收工作。

  二、资金安排

  根据中标方案据实结算。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相应的档案整理服务资质及经验;

  2、按照要求开展档案整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需提交材料

  1、承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承接主体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档案整理的工作方案、成功案例及服务费用报价。

  (三)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五楼社保中心519室。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2-7889035。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查看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成功案例,并结合报价等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承接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