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水利设施、非建成区水域及其岸线防洪、防潮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河务管理的相关调查研究、监测数据的分析统计和河长制相关信息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水电站库区移民原迁人口及增减人口进行登记核查、区移民扶持项目的编制及实施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为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二级预算部门,人员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主要任务是:在市水利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改善,努力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完成全区流域整治规划,逐步推进水利设施统一管养,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不断提高全区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十四五”。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实施九溪河道整治和滨溪生态修复工程、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等5个水利项目。
(二)谋划汀溪左干渠中航铝电段修复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区水系连通,提升水环境生态。
(三)谋划汀溪干渠全面恢复工程。
(四)谋划水利EOD或BOT项目,由央企、本地国企或混改公司负责对全区水利项目进行策划、建设、管养和运营(特许经营),在本级财政支出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培养水利事业造血能力,撬动新项目建设,实现水利建设发展收支自循环,甚至反哺财政收入。
(五)扩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申请中央、省、市上级资金,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5年收入预算为792.1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4.99万元,下降38.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5年支出预算为792.11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4.99万元,下降38.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31万元,公用支出24.0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26.8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11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0.01万元,增长22.52%,主要是由于去年未能支出的项目放在本年度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住房及生活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78.5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20万元。主要用于洪德伟个人购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0.00万元(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55.00万元,下降51.63%,主要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所报预算没有全部下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52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没有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水利厅及市水利局工作组、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检查等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水利部水利厅及市水利局工作组、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检查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相对不变。
公务接待经费为零或者与上年相比未变化的,也应予以说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站无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翔安区水利工作站为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