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户外广告设施(含大型招牌)影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存疑点位现场教学会。区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文示及各城管执法中队广告业务专管员、广告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教学会。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也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期间,在辖区新兴路和巷南的天天潮汕牛肉火锅、祥安美居家具、阿滨鸭面、长兴家具等4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存疑点位,消防大队讲解了防盗窗(网)在火灾发生时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危害性以及拆除防盗窗(网)的必要性,传达了《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翔安区“拆窗破网”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中,拆除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是第一选择。其次则是开设符合规定的应急逃生窗。开设应急逃生窗相关要求:确保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净高度不应小于1.0米,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大于1.2米。”同时,结合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向全体参训人员介绍了在不完全拆除防盗窗的情况下,可以开设不同样式的消防逃生窗(网)的整改方案。对城市管理部门如何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行了讲解与答疑解惑,并现场组织进行了交流讨论。
此次现场会,有效解决了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影响人员疏散的广告牌、店招以及广告的电线电缆敷设情况的“疑难杂症”,强化推进“广告牌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联合执法工作,对于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取得了实质性作用。下一步,消防大队将在“打通生命通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专项工作中,合理采取类似做法,切实提升对各行各业的消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