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
概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注销手续。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
申请对象
辖区用人单位
享受待遇
无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申请说明
该事项线上(全程网办),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进入“就业登记”模块即可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该事项全程网办,线上申请,无需材料。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
2.点击进入 单位办事—“录用就业登记”模块
申请地址
现场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592-78892782
翔安区办理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14号/15号/16号高频事项综合窗口
交通指引
方案一:乘坐700路公交至“翔安行政服务中心站”。
方案二:乘坐653路,656路,753路,725路,726路,727路,728路,M22路公交至“翔安人力资源站”。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企业人事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示该员工还在上家单位在职怎么处理?
回答:请该员工与上家单位联系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办理后现单位才能继续办理就业登记。若该单位目前处于特殊经营状态下,员工本人可直接前往柜台签署特殊解除劳动关系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