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文件规定派遣员工的产假?-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主题服务 / 婚姻生育 / 常见问题
是否有文件规定派遣员工的产假?
日期:2025-05-14 10:33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我省并不区分派遣员工与非派遣员工的产假问题,统一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即“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具体应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