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结合本机关于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1〕175号),现就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调整:
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涉及的金海街道欧厝村3759平方米土地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起五个工作日。原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