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0-07-00-2022-25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征〔2022〕17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2-09-08 17:51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涉及征收辖区新圩镇东寮社区、诗坂村(飞地)、庄垵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6763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根据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7630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63197平方米,建设用地3862平方米,未利用地571平方米。
      另有约7宗住宅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2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面积约1100平方米。以上系前期调查摸底数据,最终以补偿登记及实际放样为准。
      (四)补偿标准、社会保障等事项详见附件2。
      二、公示期限
      自2022年9月8日起,公示期限三十日。
      三、申请听证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本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五、评估时点
      以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3日)为准。
      六、禁止事项
      自本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安置。
      七、补偿登记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新圩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订协议
      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新圩镇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九、用地单位
      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地址:厦门市同益路地产大厦,联系人:郭江源,联系电话:15750986383。
      十、征地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
      十一、组织实施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8号,联系电话:7070005。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附图
          2.同翔高新城翔安新圩工业招拍挂一号地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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