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1-05-00-2020-00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0〕8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农业全面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现结合翔安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推动复工复产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二)落实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支持家禽批发零售企业对滞销养殖场的家禽进行屠宰收储,疫情期间,收储量达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四)对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二、全力推进春耕备耕
(五)抓紧落实全区早稻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六)加强农资供应和储备。供销社发挥化肥供应主渠道作用,改造建设农资仓储设施,增加化肥储备任务,提升市场调节平衡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不断货不断供。供销社增设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线上销售、预约送货等便民服务,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送到田间地头,依托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七)做好农机作业服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要积极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动员农机经销企业及时调运春耕生产急需农机具,做好机具维修配件供应。引导购机者通过市农机购置补贴手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八)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农业科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九)加强农业气象监测预警,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备足备好防灾物资。要针对春季气候多变、低温寒潮等情况,及时制定有效应对灾害的防范措施,提高科学防灾水平。继续强化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防控,科学应用药剂药械,做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各镇(街)
(十)紧盯春季造林的关键时节,将全区造林任务按镇(街)划分为三个片区,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点对点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造林进度,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地、挖穴、种植,及时分析研判,细化举措,确保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
三、强化
(十一)加快叶菜扩种,确保完成春季蔬菜种植面积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十二)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新圩镇
(十三)加快推进我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商场超市开展合作,优先推荐我市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十五)拓宽农产品信息服务渠道,鼓励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商超(配送)企业的产销对接平台,发布全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包括品种、产量、价格)以及需求信息。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十六)组织开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四、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十七)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要用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商品有机肥推广等惠农政策,抓紧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发动叶菜集中规模化扶持项目申报和实施。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十八)对列入全国、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中央、省、市的贷款贴息支持;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省有关文件执行;落实中央贷款贴息政策,将环保达标的年出栏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金融办),各镇(街)
(十九)疫情防控期间,市农担公司对农业经营主体符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担保公司
(二十)强化农业风险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水稻种植、能繁母猪、育肥猪、设施蔬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疫情防控期间,适度提高对蔬菜种植保险的财政补贴比例。积极推进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特色农业保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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