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你局《关于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1-350213-06-05-33923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新店街道。主要是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内住宅和商铺改造成两路三相进线,涉及E组团1#、2#庭院住宅及商铺,总计30户住宅及39户商铺表后线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能计量箱30台,新建圆钢接地极90根,敷设接地母线360米,敷设WDZC-YJV22-0.6/1-4*16+1*10电缆3400米,敷设WD-YJV22-0.6/1KV 3×4电缆76米,新建电缆标志牌141块,新建不锈钢槽式桥架225米,新建电缆终端头142个,新建φ50PVC管700米,新建φ30低压热缩绝缘管568米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68.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万元,基本预备费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
三、项目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权属方负责管养。
四、其他事项
项目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明确后,须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核对,符合用地、用林、用海等规划条件后方可实施。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
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附件: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核增减
备注
一
建安工程费用
76.09
59.91
-16.18
-21.27%
含扬尘防治措施费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使用费
1
电力工程
项
1.00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6
6.67
-2.49
-27.18%
建设单位管理费
2.28
1.83
-0.45
2
设计预算费
3.46
2.27
-1.19
3
勘察测量费
0.86
0.57
-0.29
含施工测量费、多测合一费
4
工程监理费
2.01
1.58
-0.43
5
造价咨询费
0.32
0.21
-0.11
6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0.05%
0.00
0.03
7
有关规费
0.30%
0.23
0.18
-0.05
三
基本预备费
3.00%
2.56
2.00
-0.56
-21.90%
四
建设期利息
0.88
-0.88
-100.00%
五
项目总投资
88.68
68.58
-20.11
-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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