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教育局领导分工及职能配置_机构设置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1日 星期日

翔安区教育局
翔安区教育局领导分工及职能配置
时间:2024-12-06 15:22

  领导分工

  林鸳缘(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局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大嶝街道片区。

  吴芳华(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及公民办幼儿园工作;分管综合科、组宣科、教育集团、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育工会。联系香山街道、内厝镇片区。

  黄双明(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分管中小学教育教学、教育督导、校外培训、教科研训等工作;分管教育科、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联系在翔高校、市直属学校。联系新店街道、金海街道片区。

  杨东伟(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分管法治、校园安全、教育规划、基建采购、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保卫科、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联系凤翔街道、新圩镇片区。

  王永富(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分管少先队、团委、征兵、学生资助及语言文字等工作;分管德育科、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语委办。联系区关工委、离退休教师协会、基金会。联系民安街道、马巷街道片区。

  职能配置

  一、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有关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举措。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委属各支部开展工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拟订本区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承担本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党校、干校,下同)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督促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年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平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考察、奖惩、任免等相关工作。

  (九)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十)规划、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制定本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教研科研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本辖区内区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单位进行督导。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等工作。

  (十四)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关工委、老龄委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协调对口支援、信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督办、档案、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学校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负责制定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级基建和列入基建项目管理的修缮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属学校校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校园绿化的规划和创建绿色校园工作;负责区级各项采购审核报批手续。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区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赵宏伟。联系方式:0592-7889858。

  (二)教育科(加挂“安全保卫科”牌子)。综合管理我区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教学用书的选用,以及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综合管理全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课程改革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我区的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指导扫盲工作和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合作学校申报、批办与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年度招生政策和计划;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组织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有关手续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督查和常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民办教育办学的执法工作。负责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综治、安全、维稳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综治安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林东荣(教育科),蔡炳谦(保卫科)。联系方式:0592-7082636(高中)0592-7889786(初中/小学)0592-7800133(幼儿园)0592-7880319(安全保卫科)。

  (三)德育科(加挂“组织宣传科”牌子)。负责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德育工作研究;负责指导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开展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表彰奖惩和综合素质评定;配合团区委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依照团、队章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明创建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指导学校的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档案。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宗教、侨务、对台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管理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退(离)休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表彰奖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荆玉静(德育科),陈显鑫(组织宣传科)。联系方式:0592-7889763(德育科),0592-7889053、7889103(组织宣传科)。

  地址:翔安区民安大道翔安投资大厦9楼、10楼

  值班电话:0592-7889858

  传真:0592-7082669

  三、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法人:王永灵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教学技术装备的采购、调拨等后勤工作;承办区属公办小学、幼儿园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住房货币化管理的服务工作;承办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建设、产业报表统计及档案等服务工作;开展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协助组织区属学校开展各类艺术、体育、科技表演、竞赛等活动,协助开展中小学课程改革等有关学科的辅导、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本区教育系统职务评审、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初审,为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人才流动、人才招聘提供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翔安区民安大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05室

  联系电话:0592-7889528

  四、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法人:蔡江沈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行政区域内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地址:翔安区民安大道翔安投资大厦9楼909室

  联系电话:7889568

  五、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法人:蔡耀宁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普通中学、中等职校、社会考生高考、中考、学考等招生考试的报名、考务、试卷安全保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成人高考报名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1号新店中学睿智4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92-7889768

  六、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法人:洪进步

  主要职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整体素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划、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印斗山南路7号

  联系电话:0592-7162620

  七、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法人:叶奕秋

  主要职责:负责培养输送各级各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负责本校生员的选拔和招生工作,建立学生档案,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校体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

  大厦9楼912室

  联系电话:0592-709902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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