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4-12-06 10:10

一、领导分工

  (一)王广兵书记主持局机关党支部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除外),B角为黄逸平局长;

  (二)黄逸平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工作,B角为王广兵书记;

  (三)蔡秀鹤副局长分管社会事务科,并委派为驻区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B角为黄逸平局长。

  二、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指导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关工作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全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六)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和孤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八)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九)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区民政局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按规定牵头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效能建设、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和信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法制工作;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民政救济对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关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综合科负责人:廖书龙,联系方式:0592-7886621。

  (二)社会事务科。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孤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落实全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社会事务科负责人:郑晓婷,联系方式:0592-7888318。

  四、区民政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5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联系方式:0592-7889518,传真:0592-788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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