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时间:2025-09-30 08:26

  领导分工

  吴东围,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统筹局党总支党建工作、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许宗鹏,副局长,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经济指标、12345平台、营商环境、综合协调、财务工作、法治建设、新就业形态、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伤认定、政务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局综合科、劳动科。

  陈荣昌,副局长(挂职),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平安建设、公共安全平台、反恐、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政策、根治欠薪、农民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劳动者维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其组织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局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院。

  张进华,三级调研员,负责职称管理和专家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招考、政府表彰奖励任免、创建示范活动、干部档案管理、非在编人员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区级退休人员文体健康活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局人事科、退服中心。

  林辉玲,三级调研员,负责大民生、人才引进以及服务工作、就业创业促进、服务企业用工、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对口帮扶劳务协作、乡村振兴、人才档案管理、局工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局就业中心。

  邵萍萍,三级调研员,负责社保基金监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局社保中心。

  AB角工作制度

  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不分家”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实行AB角协作机制,其中:许宗鹏同志与陈荣昌同志互为AB角,张进华同志与林辉玲同志互为AB角;其他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指定。

  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有关民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民生保障政策和标准。

  (六)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民生保障资金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

  (八)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关系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三)负责指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区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党群、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建议、提案等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综合科负责人:黄海星,联系方式:0592-7889632。

  (二)人事科。负责监督实施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组织、指导人才统计。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表彰、惩戒、处分决定审核备案、辞职辞退审批工作,承办区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事业干部档案及本系统工人档案的归档、传递、保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工资统计,连续工龄的审核,退休手续审核、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核准全区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岗位设置审核及聘任核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原有聘用制干部管理、事业单位改革相关信访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本区各系列(专业)初级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库)组建及更新的审批、初级职称评审确认及初级资格证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技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参与研究制订本区中、长期人才资源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企事业人才引进、调动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协调全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供求信息发布和统计,指导监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指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镇街、社区组织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 组织指导开展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人事科负责人:陈晓宁,联系方式:0592-7889631。   

  (三)劳动科。承担协调原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原翔安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原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集体合同审查、受市局委托办理工伤认定),及权责范围内的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综合管理企业劳动合同、工资等劳动标准工作,监督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其组织建设;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牵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指导监督人力资源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劳务派遣工作,规范推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监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社会保险业务,协助查处有关社会保险和民生保障资金的重大案件。劳动科负责人:赵剑勇,联系方式:0592-7889671。

  局机关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楼。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法人:朱彬彬,联系电话:0592-7889775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待遇经办及政策宣传工作,为参保人及参保单位提供本人或本单位信息查询等社会保险服务。

  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法人:纪建军,联系电话:0592-7889830

  主要职责:负责就业创业服务、企业用工服务、人事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楼。

  厦门市翔安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

  法人:洪妙鑫,联系电话:0592-7889784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慰问,人事档案管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体健康活动等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楼。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人:洪永恒,联系电话:0592-7887027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和仲裁等方面辅助性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投资大厦7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592-7889632,传真:0592-788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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