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01-03-2021-003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1〕1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9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3-29 09:39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方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9]429号)要求,为做好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有序调整,现将权责清单作调整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612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12项、其他权责事项52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474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45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按程序要求作出调整并公布。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权责事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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