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01-03-2022-002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1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3-30 09:59

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已进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推进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民普法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加快建设健康翔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氛围显著增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卫生健康相关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现实的法律需求,提供多元化、系列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满足卫生健康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卫生健康工作改革发展大局。

  4.坚持普法与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培树全社会法治信仰。

  二、“八五”普法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重点内容普法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机构,推动学习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深刻认识其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重点学习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生物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力度,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学习宣传医师法、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及时组织学习卫生健康系统新制修订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5.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持续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相关司法解释和通知意见等。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列为党员干部年度学法用法测试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持续提升重点人群法治素养

  1.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工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应当坚持决策前专题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

  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在职培训中法治培训的比重,特别是要重点培训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等。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落实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    

  3.分层分类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教育,要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适应医疗卫生人员不同岗位特点,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临床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从事科研工作人员的医学伦理、科研合作、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结合实际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4.加强对社会的法治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疫情防控等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医疗卫生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疾病防控过程中,如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相关法律提示。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针对不同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高使用率,每个医疗卫生单位至少设置一个法治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普法知识。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国家宪法日(周)等法治主题活动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部门治理、行业治理有机结合,创新和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导和支持医疗卫生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做到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有效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2.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助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

  (五)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1.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2.充分依托法律专业人员开展高效普法。要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普法力量。针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及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释法析理。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单位内部发生案件及纠纷、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法制审核中发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普法,举一反三,推动法律进科室,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医疗卫生人员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在巩固培训、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适应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实际,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阅读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坚持效果导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4.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切实提升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和机制。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视法治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支持本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保障普法工作必要人员和经费。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加强评估检查。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区卫生健康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研究制定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理论调研、宣传发动和部署实施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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