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6-011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6〕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31
内厝镇、凤翔街道、民安街道:
根据《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厦农〔2024〕248号)和《厦门市种植水稻补助实施细则》(厦农〔2025〕71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落图管理和镇村公示,确定全区2025年晚稻补助面积499.94亩;另外申报30亩以上规模种粮补助的生产主体共1户447.18亩。现将2025年晚稻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其中,晚稻种植补助367862.9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市级资金212881.5元,区级资金154981.4元,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30亩以上规模种粮补助89436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2),其中市级资金53661.6元,区级资金35774.4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并相应调减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市专款“水稻种植补助”212881.5元、市专款“规模种粮补助”53661.6元,年初预算“水稻种植补助”190755.8元。
收文后,请各相关镇(街)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专款专用,抓紧完成资金发放。
附件:1.翔安区2025年晚稻种植补助资金分配表
2.翔安区2025年晚稻规模种粮补助资金分配表
3.翔安区2025年晚稻种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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