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6-024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6〕9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0
新店街道、金海街道、香山街道、马巷街道、民安街道、内厝镇、新圩镇:
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根据本年项目计划下达2026年第一批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2195.08万元给你们(具体分配金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附件2),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并相应调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指标。后续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项目推进成效另行下达。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有关要求如下:
1.请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乡村振兴财政投资体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合规、合法、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如项目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请抓紧做好项目决算审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等报送区委农办、区财政局。
3.其他按照市、区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明细表
2.2026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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