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3-07-09-2026-025
- 备注/文号:厦翔农水〔2026〕9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0
内厝镇、新圩镇:
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根据本年计划下达2026年度人居环境提升和长效管护工作突出村奖励资金105万元给你们(具体分配金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附件2),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相应调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指标105万元。并作如下要求:
1.请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乡村振兴财政投资体制要求,尽快兑现奖励,奖励资金作为村财收入,由行政村统筹支配。
2.加强资金管理,各行政村使用奖励金时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公示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廉政风险,实现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3.其他按照市、区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2026年度人居环境提升和长效管护工作突出村励资金明细表
2.2026年度人居环境提升和长效管护工作突出村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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