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7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16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厦住建工〔2024〕18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近期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22号)的工作要求,第二季度我局扎实开展区管建设工程“双随机”监督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共检查50个项目次。通过抽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基本能按照要求,建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履职管理,开展相关排查整治工作,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但仍有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管理重视不够,未落实项目自查自纠,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
1.个别项目远程监控安装数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
2.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关键验收节点举牌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
3.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不全。
(二)工程质量
1.部分项目检查井上下爬架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2.个别项目无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
3.部分项目砌体拉结钢筋设置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督检测
1.部分项目混凝土结构回弹不合格;
2.部分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监督检测不合格。
(四)施工安全
1.个别项目屋面临边防护不到位;
2.部分项目外架连墙件数量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3.个别项目潮湿环境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建筑起重机械
1.个别项目塔式起重机或施工升降机基础积水;
2.个别项目施工升降机吊笼门框边缘与登机平台距离偏大;
3.个别项目塔式起重机附墙调节螺杆固定螺母未紧固。
(六)文明施工
1.个别项目砂浆搅拌无降尘措施;
2.个别项目基坑底裸露土方未覆盖;
3.个别项目门前脏污未及时清理。
三、处理意见
本季度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50份,对45家相关施工企业共记219分,对30家相关监理企业共记135.1分。
检查结果表明,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安全管理意识较淡薄,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为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
对鑫果源产业园施工单位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厦门广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厦门市惠信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国寿嘉园·厦门乐境主体工程及室外工程监理单位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凯利威食品科技新茶饮供应链项目监理单位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县道X411翔安区沙美村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绿化中心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
对厦门安诺辐照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大润发厦门生鲜仓装修项目建设单位厦门普隆仓储有限公司、广州润德发仓储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
对金邦达工业园扩建工程二期施工单位中璟投(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厦门堃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火炬智能制造产业园四期监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办公及公寓型宿舍楼施工单位福建省高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福建致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5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华乐塑胶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监理单位厦门翔联兴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唯科塑膜智能制造项目3号办公楼装修建设单位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工程质量管理)一次;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厦门磊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工程质量管理)一次。
对东园保障房配套幼儿园监理单位厦门大如国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马巷公路管理站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福建越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对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二期5号楼精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建筑市场管理)一次;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对该项目监理单位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整改),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安全生产管理)一次。
四、工作要求
受检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对我局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近期关于建筑工地有限空间、消防安全、机械安拆、高处作业、防台防汛、文明施工等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项目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检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