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_机构设置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3日 星期二

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时间:2024-06-11 11:31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对无照流动商贩、非机动车占道行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 物业管理和砂、石、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对违反《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案件进行查处及开展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重大城管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五)受理有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六)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加强行风政风和效能建设,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水平。

  七)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上报。

  八)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城管执法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全区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九)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负责区110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警、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占地和资源管理、市政和园林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地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农药化肥的减量使用;翔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禁养区非法规模化养殖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本局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行政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相关事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局公务员年度考核、考勤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执法人员定期轮岗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局执法人员考录的相关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发和向报、刊等媒体报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有关城管执法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牵头制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局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城管执法政策调研和城管执法工作动态分析、研究;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起草城管执法方面的实施办法;负责规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释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城管执法工作制度、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文书等;负责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和城管协查员的业务培训与体能训练,指导开展业务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统计、汇总和分类归档;管理行政执法档案、执法文书;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监督检查科。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督查;建立健全督查绩效考评机制;负责牵头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城管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受理有关城管执法的信访件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监督检查执法中队对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负责牵头督查、落实市110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警、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及数字城管系统指挥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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