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5-01-03-2013-003
- 备注/文号:厦翔执〔2013〕6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2-31
厦翔执〔2013〕69号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
调整行政执法中队职责和岗位轮换的通知
各科、各中队:
为便于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行政执法中队职责进行调整,部分岗位人员实施轮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中队职责调整
1.机动行政执法中队履行的文明施工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由各驻镇(街)行政执法中队履行。
2.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为局行政执法机动力量。承担重大、重要和突发性、临时性的行政执法任务;根据镇(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需要,安排人员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分人员岗位轮换
陈文示同志至内厝行政执法中队主持工作;
许志贤同志回原任职岗位工作,主持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二中队的工作;
曾 强同志至新店行政执法中队主持工作;
陈晓红同志至新店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副中队长工作;
赖增生同志负责新店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工作,在曾强不在位时主持中队工作。
三、相关事项
1.职责调整从2013年12月20日起执行,此前的文明施工案件由机动行政执法一中队负责办理。
2.岗位轮换人员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上班时间到位并履职。
3.各中队在人员和职责调整到位后,要迅速按照“因责设岗”的原则设定岗位,重新划分目标责任管理网格。
4.中队长和负责主持工作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所属单位的全面工作;所属人员要服从安排,迅速熟悉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局机关各科要按照新调整的中队职责,指导、协调各中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2月18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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