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5-03-01-2022-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1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为人民管好城市”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岛外大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超越工作大局,全方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难点,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副职及副处级分管领导)参加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总计34件,其中,局长参加6件行政诉讼案件开庭。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针对罚款数额较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经局法规科与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把关,再报局务会讨论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1、严格审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办案标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2021年,我局共审核办理案件2944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57起,简易程序案件2187起,罚款金额人民币667.79万元,查扣车辆240部。一般程序案件中规划类204件,土地类12件,市容类193件,环保类311件,砂石土资源类34件,物业类1件,市政公用类2件。
2、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8起,其中维持行政处罚决定4起,撤销12起,确认违法1起,主动撤回1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4起,其中驳回上诉23起,撤销8起,确认违法2起,中止1起。我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当事人撤回一起复议案件。
3、冲锋在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从9月份疫情暴发到10月7日厦门“解封”,我局累计出动4100多人次保障5轮核酸检测,值守点位数量90个,维持“戴口罩、一米线、不扎堆”的良好秩序;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7-12号通告要求,出动3500多人次,巡查商场及校园周边,检查培训机构、娱乐场所停业情况,巡查餐饮摊贩、商家3556家(次),开展禁止堂食宣导,制止占道经营及堂食行为284起。
4、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今年共开展工地扬尘、垃圾分类、门前三包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8万份;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习宣传活动,邀请局律师顾问开办民法典讲座两期;在宪法宣传周活动中,我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采用在办事大厅播放短视频、公众号推送、入户走街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宪法知识;同时加强新媒体普法,先后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两违”综合治理报道30篇;在厦门移动公交平台、城市平台共计循环播放宣传短片3456次;组织了两场“两违”执法现场普法直播,普法效果明显。
5、方便群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将两个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审批流程进行优化,精简申报材料,将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由5项材料减为4项,由3天承诺期限提升为“即办件”,将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由4项材料减为3项;通过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将办事指南由“四级四同”提升为“五级十五同”;梳理审批要点,公布审批事项常见问题及解答,开展“开卷式”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智能咨询服务;落实“好差评”工作制度,对申请事项咨询问题采用邮件微信指导、明确答复的形式,提高审批可预期性,达到评价率和好评率均为100%。
6、针对热点,规范各类信访回复。今年以来,局每月对受理警情,投诉类别,投诉热点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2021年度,全局共接警件次22292件(其中12319共5413件,12345共7532件,数字城管4929件,其他共4418件),均能及时反馈。其中12345办结率100%,12319办结率94.9%,合计办结率97.45%。
(三)落实制度机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做好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及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和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办事指南等信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公开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模块,2021年,我局共依法公示行政处罚决定784件。二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单位设置法规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法制审核人员5名,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均由法规科人员审核,单位第一负责人签批。今年共召开重大案件业务评审会7次,对10个重大执法事项进行集体讨论。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留置送达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或容易产生执法争议的环节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所有案件均通过网上办案系统进行录入、流转和办理,做到执法案件网上留痕。硬件设施方面,今年完成局信访接待室建设,100台执法记录仪的采购,推进执法音像云存储及数据采集站建设。
2、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第一批21项“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要求认真研读,制作警示告知书样本。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重点区域实施定点督导巡查,及时解决市容、物业、广告等问题。在垃圾分类执法过程中,针对随意抛弃生活垃圾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劝导、开具责改单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行改正,共开具责改单5387份,劝导当事人现场改正。
3、健全管理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2020年度5名军转干部初次申领执法证、组织4批次共计32人到期换证。结合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开展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局法律顾问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最新变化,分析涉及我局的法条解释,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组织召开2021年度行政诉讼复议案例分析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总结、推广办案经验。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坚持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聘请2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执法工作咨询及部门决策上的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一)学习培训效果仍需巩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执法人员对所学法规知识、执法技能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地转化到实际执法工作中。同时,在集中培训过程难以用有效手段来检验每一个执法人员是否准确掌握培训内容,可能造成个别执法人员对培训内容掌握准确性不高,培训成果难以巩固的问题。
(二)执法队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中社会购买服务人数较多,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方面均有待提高。由于身份问题,社会购买人员均无执法资格,也未接受专业培训,在工作中缺乏规范,文明执法的意识有待提升。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全年工作规划,明确依法治理要点,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决策制度机制,推进集体决策、制度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让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让综合执法重大决定在合法审查基础上依法推进。
(二)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以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作业、确保市容市貌清爽有序;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监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户外广告品质;进一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强力查处建筑工地违规作业。
(三)宣教结合,依法普法。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知晓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度和满意率。
(四)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执法音像记录存储云平台的推广使用,提高执法音像存储的安全性;二是定期对各中队队容风纪、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以及执法记录的存储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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