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职能目录
领导分工
陈志贤,局长,主持信访局全面工作。分管单位人事、财务、来信、来访、来电及“信访评理室”、“访调对接”、复查复核等相关工作,开展重点信访事项协调工作。
黄伟胜,挂职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分管绩效、机关效能、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保密等工作,开展重点信访事项协调工作,参与市、区领导接访日的联络、分流劝导等以及其他工作。
蔡文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信访服务中心和信访联席办管理工作。负责信访评理建设、“访调对接”、情报信息预警联络等;协助局领导开展重点信访事项协调会,协助做好围堵区行政中心大门的劝导疏导工作。
职能配置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转交办理的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访群众,负责党政领导接待日的保障及相关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二)做好网上信访工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区委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我区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宣传、调研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信访工作新路子;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六)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区委、区政府信访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群众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
(七)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1号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0592-7620123,传真:0592-788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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