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任务分解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7月5日 星期六

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XM06504-03-06-2018-010
  • 备注/文号:厦翔安监〔2018〕7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05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05 15:52

 

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政府、区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我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火灾形势平稳,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15日。

三、整治范围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

四、整治重点

(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二)场所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五)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拉动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间距是否占用,防火分区是否改变,外墙门窗是否设置阻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加强检查力度。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用电制度;是否使用烟花爆竹和冷烟火;是否落实消防巡查制度;夜间是否安排专人巡防。

(三)严查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采取约谈警示、曝光隐患、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单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报请政府研究解决。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6日前)。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全面启动排查整治,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97日至107日)。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8日至1015日)。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及时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集中精力、集中物力,严守重点场所、严控要害单位、严查火灾隐患、严抓关键环节,对整治重点进行逐一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对检查通报和自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要适时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确保我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各镇(街)安监站于925日报送阶段小结,10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相关企业于925日前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表》盖章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杨志,电话:3758070,传真:7889906

电子邮箱:18859232003@163.com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95

(此件主动公开)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消防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填表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2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

场所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

 

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5

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6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拉动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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