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冶金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任务分解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XM06504-03-06-2019-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应急〔2019〕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冶金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09:18
  
  

各镇(街)安监站:

  根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冶金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应急20192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关于深化冶金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410

  (联系人:罗毅,电话:7888502

  

  (二)坚持统筹结合。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结合辖区实际,将专项行动与强化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涉爆等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注重实效。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要借鉴去年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柯依达工贸有限公司等两家区级试点企业成果,分别选择2-3家企业作为样榜,树立示范,持续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三)严格监管执法。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自检自查自改不认真、不配合执法检查或限期内未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检查发现企业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隐患、未按期淘汰有关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严格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并按程序报政府挂牌督办;凡是存在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凡是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倒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从严查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安监站于422日前报送本辖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告以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附件1)、《冶金等行业高风险源(点)清单》(附件2)、《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附件3),以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5)。

  (五)严肃责任考核。区安委会将把专项行动和“双控机制”试点情况纳入2019年度各类督查检查必查内容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对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

  附件:1.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2.冶金等行业企业高风险源(点)清单

  3.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4.高风险源(点)管控责任清单

  5.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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