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504-03-06-2019-002
- 备注/文号:厦翔应急〔2019〕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5
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现将《翔安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根据方案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各企业对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翔安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19〕53号)部署要求,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问责的问责,真正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纳入许可范围使用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
1.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
2.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
3.工艺反应系统和储存设施泄爆和紧急排放系统设置使用情况;
4.涉危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5.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区应急局聘请专家检查以下企业:
1、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厦门奇力树脂有限公司
3、联氨精密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4、联氨精密气体(厦门)有限公司(联芯厂)
5、空气产品(厦门)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6、厦门夏商物产有限公司(新圩综合仓库)
各镇(街)安监站根据属地监管组织开展检查。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企业自查。
(二)专项执法检查。区应急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聘请专家对本辖区内“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行动、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跟踪管控,强化执法问责。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要依法从严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在本辖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凡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改走过场、安全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同时,要坚持分类监管,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
(三)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聘请专家,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播放警示公益广告、举办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帮助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等对策措施,推动解决同类型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履行,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决纳入集中教育对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法治、依法履职意识。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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