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
根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应急〔2019〕24号)精神,现将《翔安区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翔安区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问题为导向、当前长远结合、狠抓关键环节、典型示范引领、系统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安全准入门槛低、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重大事故零控制,努力实现全区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推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涉及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大力推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三)狠抓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金属冶炼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加大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
(六)在机械、轻工、纺织、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按照《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安办〔2016〕30号)要求,紧紧围绕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等五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推动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7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并加强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2019年,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各镇(街)要继续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年底前90%以上工贸企业完成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印发翔安区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安办〔2016〕69号)要求,持续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自我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8年,厦门象屿兴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柯依达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区级示范企业先行建设,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成果;2019年,各镇(街)要分别确定2-3家企业作为示范,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指导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以点带面,为辖区其他企业提供建设榜样。
(三)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按照《关于印发翔安区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安办〔2016〕93号)要求,指导工贸企业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涵盖所有生产过程和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的考核机制。
(四)继续推进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宣贯工作,探索建立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审管理,规范评审程序,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确保标准化建设质量。
2.着力提高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复审换证等时机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3.提高企业创建和复评积极性。在不断巩固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积极性。
(五)持续深化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三项治理”
1.持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继续以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10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注重整改实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存在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采取关停、处罚、取缔等措施。组织粉尘防爆专项培训,区应急管理局将选择1家木质粉尘企业作为示范单位,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和安全培训。
2.持续开展工矿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是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9〕48号)要求,结合工作进展情况,谋划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二是按照有限空间目录,开展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三是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镇(街)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企业,及其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切实推动企业真正落实有限空间辨识。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以“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11月消防安全月”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对涉及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再培训,在辖区内普及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活动,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群众的自我保护、安全防范技能。
3.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由区安委办牵头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市政、市场监管、商务、广电、供电、镇(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按职责分工,针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电梯、燃气、用电和应急处置等重点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曝光。镇(街)要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监管。
(六)强化执法检查。强化工矿商贸行业执法检查。一是按照双随机要求,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实施精准执法,确保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认真落实 “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法律强制手段,查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