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504-10-00-2020-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应急〔2020〕1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2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06 15:02

各安监站,各高危企业:

  现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等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应急〔2020〕31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监管对象。我局监管的高危企业,主要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其他企业参照落实。

  二、扎实开展安全技能提升活动。请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提升。各安监站督促辖区企业落实。

  三、及时上报材料。请各企业于2020年3月17日前汇总上报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xmxaaj@126.com,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

  (一)汇总上报特种作业岗位及人员持证情况,要求高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制定本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并上报(附件1)。

  (三)上报《厦门市高危企业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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