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1-01-01-2024-001
- 备注/文号:厦翔嶝工委〔202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0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街道河长名单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街道河长制工作实行双河长制领导机制。(今后如有人员变动,接任人自动作为责任人)具体名单如下:
河 (湖) 长:叶永友(党工委书记)
吕玉惠(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常务副河(湖)长:任宏伟(秘书委员、人武部长、副主任)
河 (湖)段 长:许志贤(小嶝社区分管领导)
王 勇(田墘分管领导)
童恒维(山头社区分管领导)
陈国委(双沪社区分管领导)
叶东阳(蟳窟社区分管领导)
杨东伟(东埕、北门社区分管领导)
任宏伟(嶝崎社区分管领导)
效 能 督 查:杨东伟(兼)
成 员:陈亚锦(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纯清(农业农村科科长)
陈延长(民生事务科科长)
肖向朋(执法中队队长)
袁月冬(国土所负责人)
郑国清(田墘社区书记、主任)
郑温苗(山头社区书记、主任)
蔡丽贤(东埕社区书记、主任)
蔡建川(北门社区书记、主任)
邱艺阳(小嶝社区书记、主任)
谢水教(蟳窟社区书记、主任)
许建海(双沪社区书记、主任)
蔡美英(嶝崎社区书记、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农村农业科,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大嶝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执行;办公室主任由张阿成担任,办公室人员由综合执法队、农业农村科、市容卫生管理所、执法中队各选派一名业务骨干组成。若因人事变动,接任者自动续任。
附件:翔安区大嶝街道溪、渠、沟流“河长制”责任分工表
大嶝街道党工委 大嶝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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