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2-02-2016-009
  • 备注/文号:新政〔2016〕38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19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6-02-19 15:47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日常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将《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219

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试行)

 

一、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证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有序运转,明确岗位职责,维护人生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保卫责任感。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楼层通道、楼梯、门窗由值日人员在下班前负责关锁。

第三条 窗口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 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切断本窗口的计算机电源,中心值日人员要切断照明、空调等办公设施的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五条 窗口要妥善保管所有重要资料,机密文件不得置放于窗口公共场所,以防失窃。大厅不允许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第六条 非上班时间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中心

第七条 午休期间需要留守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钥匙,自觉维护楼层安全。

第八条 “中心物品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各部门进驻大厅所携带的电脑及其他设备的搬进运出须经中心核准后,由携带物品单位(窗口)填写外出物品报备单(须窗口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核准后方可搬运。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各类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向中心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十条 全体工作人员的车辆要按规定停放。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保密制度

()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电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文件保密制度

1、文件管理

(1)文件实行专人专管,签收、拆封、清点、登记须在来文当日完成;密级文件必须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2)密级文件应按有关规定按期清理、上缴。

(3)文件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无须立卷的文件应在登记造册后经有关领导签批,在两名以上的专人监督下销毁;文件及内部材料不得流入废品收购站。

2、文件阅办

(1)必须办理的文件要在来文当天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不得积压。

(2)文件传阅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以直传方式进行,任何人员均不得横向传阅,不得擅自传播或泄露文件内容。

(3)借阅文件、查阅密级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借阅、查阅手续。

(4)文件传阅、借阅必须注意保管和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阅毕要及时交还。

(5)办文须签注姓名、时间及处理意见、结果。

3、文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制上级文件及密级材料,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复制密级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报保密委登记备案。

(2)文印人员要负责所承办文件、材料及磁盘等存贮介质的登记、保管、保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份数打印、复印文件、材料,并妥善处理好校样、残页、蜡纸。

(3)不得使用非加密设备传输秘密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信息调出、加密等程序、命令。

(三)会议保密制度

1、根据会议的保密程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定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2、与会人员不准擅自以任何方式记录或泄露会议的保密内容。

3、会议翻印、复制涉密文件,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会议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不得代转,不得擅自扩大分发范围。

5、会后应收回的文件,必须及时、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

(四)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管理

1、涉及行政审批、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档、处理、传递。

2、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严格按照公共信息网和涉密信息网的管理原则分别管理,切实做到该保密的能保密,该交流的能交流

3、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保密监督

中心定期组织各窗口负责人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1、对于保密管理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保密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责令整改。

2、加强保密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泄密行为,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3、各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中心报告,以便立即组织查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卫生保洁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台前台后干净、卫生。

2、大厅、接待室卫生由聘用的保洁人员负责。各窗口范围的卫生保洁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要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

3、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整理办公物品。

4、窗口工作人员卫生区标准:桌椅干净整洁、办公设备、用品摆放整齐,做到干净整洁,无土、无尘、无痰渍、无水渍、无纸屑。

5、卫生保洁将列入日常巡查内容,由值日巡查人员每天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考勤制度

1中心实行电脑指纹打卡考勤。中心管理人员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驻中心的时间上下班,夏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冬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不得迟到、早退,否则予以效能处理。

2、日常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准,书面签到考勤只适用于顶岗人员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书面签到必须本人签名。无特殊情况且未经中心同意,而采用书面签到考勤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工作人员若临时外出或因公回原部门办事,需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下乡或外出处理公务等其他事宜均由中心负责人统筹安排,并在服务台上显示暂停服务

4、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窗口工作人员请假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顶岗手续的,由窗口负责人向中心请假,并及时安排顶岗人员到岗,请假顶岗手续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成。

5、未办理请假顶岗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理由或外出事由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外出不履行登记手续的,未按规定时间补办请假顶岗手续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6中心每月汇总公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由中心和党政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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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制度由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2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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