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1-04-2023-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3〕75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新店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3-06-20 15: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新店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中心、相关社区: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函﹝2023﹞40号)和《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厦门市翔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翔政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新店街道办事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我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吕佳阳(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黄双明(副主任)             

  成  员:吴海明 (经服办)

  巫昕璇 (经服办)

  徐友瀚(综治办)

  林斯捷(社区建设办)

  郭舒怡(党政办)

  杨朝福(综合执法办)

  章  乐(社会事务组)

  林碧意(社会事务组)

  蔡丽娟(科教文卫组)

  梁荣坤(科教文卫组)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统计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经服办负责人吴海明兼任,副主任由统计负责人巫昕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林松遥、许燕清及各社区统计员组成。

  各社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社区“一肩挑”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统筹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今后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在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5日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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