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7-06-2016-003
- 备注/文号:新政〔2016〕56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09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新店镇市容环卫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建设“典范翔安”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创新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店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建整洁优美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战略规划和建设“典范翔安”的战略部署,坚持“规划引领、更新观念、创新做法、整治先行、提升品位”的思路,努力建设生态、魅力、和谐、美丽的新店。
二、工作目标
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全民爱护环境的思想意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保洁员队伍的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制,通过环卫工作规范化管理和高效服务体系在社区全面实行,镇区片区实现: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交通顺畅、城市靓丽的目标,各社区实现:保洁到位、物品整齐、道路畅通、宜居和谐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社区环卫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试点。由中标的保洁公司负责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绿化养护及公厕管理。
1、道路保洁:主干道、居民住宅房前屋后巷弄的清扫保洁,实行每天8小时保洁制,早班:7:00-11:00不间断清扫保洁(8:00前必须普扫一遍),午班13:30-17:30不间断清扫保洁(15:00前必须普扫一遍);夏季作业时间再做微调。采用洗扫车对社区内主干道进行彻底冲洗,冲洗频次为每月2次。
2、绿化养护:社区主干道两侧零星绿化的日常养护,即及时对树木、花卉、绿篱、绿化地进行卫生保洁、中耕除草、修剪剥芽、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
3、垃圾收集:居民住宅生活垃圾的每天上门收集,在7:30和14:00,采用摇铃或扩音器录音喊话提醒方式,通知居民定时投放垃圾;
4、公厕管理:公厕的日常冲洗管理,每天冲洗2次,早班一次,午班一次;公厕保洁做到“三无、五净”;三无即:①无粪便溢流;②无积水;③无恶臭;五净即:①地面坑位挡板楼梯净;②粪槽尿槽瓷斗净;③墙壁门窗净;④设备房顶净;⑤四周环境(一米内)净。
(二)由社区主导自行承包管理。即按照“政府推动、村居负责、镇补村管、以奖代补”的思路,由社区自管实行社区统一承包模式,由承包方负责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1、实行自主承包模式的社区:茂林社区、东园社区、溪尾社区、莲河社区等。
2、承包的保洁范围:包括社区内的所有道路、房前屋后可视线范围内、公厕及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内垃圾斗、垃圾桶的清理及转运;社区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的清理,以及社区内的其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在政府主导和社区自治的基础上实行劳务外包。30、吕塘林边自然村、茂林、东园、溪尾、莲河除外),在镇政府的主导下实行自我管理机制,即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保洁收集到临时垃圾转运点,再由区市政环卫处负责转运的模式运行。
1、各社区是垃圾保洁收集的工作主体,是责任单位,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任务要求,要做到“六个有”:(1)有一套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社区主要领导为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社区两委干部为专管员,社区按小组划片,两委成员包干具体负责。并把老人协会、小组长、各类代表等纳入领导机构中,积极参与,共同管理。各社区还要根据实际制定一份可操作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方案。(2)有一支精干的日常保洁队伍。各社区成立保洁队伍。保洁队伍人数按社区户籍人口每1000人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保洁员,外来常住人口增加500人增配专职保洁人员1名,由社区统一公开招聘(镇环卫所及包社区干部全程参与,跟踪指导),可优先照顾本社区困难家庭和失海失地人员,保洁员年龄原则上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人员,招聘后须在社区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保洁员按小组划分,包干负责保洁和收集。补贴待遇:各社区专职保洁人员补贴待遇参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发放,即每人每月1650元由劳务公司按月发放至保洁员个人账户(其中20%为绩效奖,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符合缴交社保的专职保洁员按照厦门市人社局2015年发布的单位缴交最低社保标准给予缴交社保。招聘协议和社保办理由镇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并为本辖区内的专职保洁员缴交团体意外伤害险,专职保洁员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由镇财政预算支出。(3)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加强环卫设施保障。每位保洁员配备1辆人力板车,平均按每5户居民发放1个垃圾桶。(4)有一份公共卫生公约。制定有关维护环境卫生整洁的《村规民约》,由社区两委牵头,老人协会配合监督,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相应的处罚。(5)有一套卫生考评和监督机制。成立一支由社区两委、老人协会、各类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监督小组,对辖区内的卫生保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每周至少检查监督一次,对保洁不到位的保洁人员给予批评,责令改正,直至辞退。
2、社区要继续配合区、镇共同勘测设置社区临时垃圾转运点,并做好社区垃圾保洁收集管理工作,将社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到临时转运点。辖区内现无清洁楼的社区要继续创造条件,找出一块空在,做好清洁楼建设的申报工作,力争在五年内每个社区都建设一座清洁楼,做到不留卫生死角,环境干净优美。
3、社区要加强对专职保洁员的管理,专职保洁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1)每天必须对所负责的辖区范围进行保洁收集。(2)垃圾日产日清,必须在当天的12时前完成。(3)保持社区环境整洁,道路路面及道路两侧空地、树穴、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所、房前屋后等每天都必须清扫。(4)维护好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爱护使用环卫设备。(5)公厕管理有明确的责任人,保持厕内设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每天必须冲洗一次以上,厕内及厕周责任范围保洁干净。(6)及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保持村容整洁。(7)按时定点收集生活垃圾袋,每天至少收集一次。(8)发现有家禽家畜放养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规劝,对于不听规劝的,反映给包片的社区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处理。(9)对于公共绿化植被要定期修剪整形。(10)对于路面出现污水横流现象,及时进行清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保洁员,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辞退。
4、开展生活垃圾上门收集试点工作,以茂林、东园、珩厝、下后滨等4个社区为试点,2015年下半年已启动垃圾上门收集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广;2017年1月1日前全镇垃圾上门收集的社区数量不少于50%,2018年1月1日前全镇所有社区要全部开展生产垃圾上门收集工作。
5、社区负责发动本辖区居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对房前屋后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临街商店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池(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包设施:负责管理保护门前区域内路面、路灯、垃圾箱等,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包秩序:维护好本区域公共秩序,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理“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
6、社区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工作。社区每年进行一次“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通过召开环境卫生工作会议,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老人协会、村民代表、各级人大、政协代表等各类型的人员进行推荐,实地考察的方式,针对广大居民一致认可,平时爱护环境卫生的家庭给予评选“文明卫生家庭”荣誉称号。评选户数每年控制在全社区总户数的10%以内,牌子由镇统一制作发放。
四、建筑废材、渣土的管理
1、我镇建筑废材、渣土管理实行由镇村建办、执法中队互相配合,共同管理的办法执行。建议各社区居委会在办理审批社区居民新建、翻建宅基地手续时,收取一定数额的建筑废材、渣土自行清理保证金,再发放相关证件。居民建房完成后,由社区督查该户已履行完建筑废材、渣土自行清理情况,再返还保证金。对于没有申请宅基地新建、翻建手续的企业和个人,由执法中队根据职责进行管理(我镇选择沙美废弃矿坑作为建筑废材、渣土消纳场)。
2、社区要加强对杂物、建筑废材、渣土及公共设施的严格管理,做到杂物有序放置,建筑材料不占道。社区要寻找出一块可以堆放建筑废土、渣土等(但不得堆放垃圾)的空地,作为辖区内的建筑废土、渣土临时中转站,由社区督促村民将自家产生的建筑废土、渣土等自行运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镇区有关部门负责转运。对于拒不配合的村民,社区按《村规民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宣传发动
围绕“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为主题,策划组织相关的宣传活动内容,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营造一种“户户支持、人人自觉,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全镇人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镇文化活动中心要制作广告、短片和组织专题文艺演出进社区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利用镇短信平台向全镇广大社区居民发送创卫的相关信息。
全镇中小学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课时的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洁净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课程或专题知识讲座,根据属地爱卫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学生进社区开展“爱美丽家园、创和谐发展”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实际行动,做到让学生带动家长、家庭辐射社区,共同改变卫生习惯。
老龄委通过各社区的老人协会,自觉且自愿编组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督导员,每天巡视督导保洁员履职,劝导居民讲究卫生,及时向社区主干反映存在问题,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发动和组织青年、妇女积极响应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义务劳动,开展“社区卫生文明户”、“优秀保洁员”、“巾帼卫生文明户”等评选活动。
六、考评机制
(一)镇市容环卫巡查组日常巡查:
1、巡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考评标准实地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每月形成书面情况通报,责成各社区进行整改。
2、各社区应按镇市容环卫巡查组查找出的问题逐条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被市区考评组再次查出相同问题将加倍扣分;日常巡查及考评需要参加的人员如未能及时参加者,应向镇主要领导请假,未请假无故缺席者,则每次扣罚社区管理奖励金1500元。镇每个月将召开环卫工作点评会,各社区分管环卫工作的社区干部,无故不参加镇点评会的,每次扣发社区管理奖励金1000元。
3、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被信访投诉,经调查确属社区责任范围而未及时整改到位,将扣罚该社区管理奖励金3000元。
(二)考评运作具体由区考评办组织考评检查,考评形式分为市级考评、区级考评。具体如下:
1、市级考评方式采用市级抽查与区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市级抽查在区级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明察考评由市级考评办提前两日以上通知;暗访考评的对象和时间由市考评组临时抽签确定。
2、区级考评由区考评办成立区级检查组并参照市级考评标准制定考核评分机制和标准,结合原有的常态化考评定期进行考评,原则上所有村居每两个月至少接受一轮考评,具体由区考评办进行操作。
3、倘若该月与市里考评有重复的,则取消区考评办当月的考评,不与市考评委重复考评。
1 、考评成绩评定。全年市、区两级抽查次数不少于六次,市级考评不足六次的由区考评办组织进行考评,考评成绩由区考评办负责认定。
2、考评成绩分四个等级:总分以100分计算,根据考评得分评定四个等级:优秀社区(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社区(80分-90分,含80分)、合格社区(70分-80分,含7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加分项目
(1)新建公厕1座加2分;
(2)新建垃圾转运平台1座加3分;
(3)新建建筑废土转运站1处加5分。
上述加分项目所加分数纳入该社区年度考核成绩,每个社区年度加分不超过12分。
(四)考评奖惩
(1)根据每次的综合考评情况,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的社区,按每月核定的专职保洁元工作补贴及社区环卫管理奖励金的100%给予发放;成绩70分以下的社区,责令社区整改后,扣罚该社区专职保洁员当月的绩效奖,社区环卫管理奖励金按70%给予发放;连续二次70分以下及整改不到位的社区,不予发放社区环卫管理奖励金并由主要领导约谈社区主干,对连续2次所负责保洁的片区被市、区、镇考评委指出未及时整改的专职保洁员给予辞退处理。
(2)每2个月根据市区考评的综合成绩,给予社区环卫管理奖励金:优秀社区5000元;良好社区3000元;合格社区2000元;不合格社区给予扣罚3000元。(该奖励金原则性用于奖励社区书记、主任、分管环卫工作的社区干部、部分优秀保洁员)
(3)我镇纳入市市容考评委考评的社区,年度综合得分为70分以上者(该成绩以市、区考评委综合成绩为准),可获得市“以奖代补”资金。分别是优秀社区奖励12万元(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社区奖励7万元(80-90分含80分),合格社区4万元(70-80分含70分),不合格社区(70分以下)则扣罚3万元。市“以奖代补”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即40%用于充实村居环卫经费投入、40%用于提高农村卫生协管员工作待遇、20%用于奖励村居工作人员(厦翔政【2015】50号文)。
为鼓励先进,镇拟按1:1予配套奖励或处罚。镇级奖励金原则上50%用于充实村居环卫经费投入,30%用于奖励社区两委、10%用于奖励保洁公司(若无保洁公司承包则奖励优秀保洁员)、10%用于奖励优秀保洁员。
七、经费保障
(一)社区专职保洁员工资补助及公厕保洁经费。按《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下达各镇(街)环卫工作经费补助基数的方案》执行。34个社区(不含澳头、吕塘林边自然村)按户籍人口数与外来人口数配备保洁员,社区专职保洁员工资补助及公厕保洁经费全年926.64万元。
(二)社区环卫管理奖励金60万元。
(三)购置环卫设备经费预算65.84万元。其中购置垃圾桶约30万元;购置人力三轮保洁车21.84万元;购置电动垃圾收集车14万元。
(四)文明创建经费上级领导视察卫生突击整治经费预算80万元。
(五)澳头、吕塘林边自然村环境卫生保洁承包金95.9万元。
(六)旧水浏线、大琼线、钟澳线道路保洁承包金105万元,
(七)家园清洁“211”行动考核镇级配套奖励金250万元。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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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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