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9-04-2021-010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1〕2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6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店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09: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店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
监管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现将《新店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6日
新店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方案
为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为目标,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街道办事处负总责、街道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格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二、具体内容和任务
(一)划分网格:
1、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所辖区域。街道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具体负责街道、社区两级网格建设及日常监管的组织工作,由街道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领导。
2、二级网格
以社区为单元建立社区二级网格,设立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居委会,区域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指导。
(二)配备人员
一级网格中,明确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配备1名以上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管员。市场监督管理所配置镇街网格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原则不少于2名。农林水利部门、城管中队、辖区派出所等部门根据一级网格监管工作需要,将行政执法人员配置进入一级网格。各部门配置在街道级网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时,接受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调度。
二级网格中,街道明确1名包社区干部,市场监督所明确1名食品监管专职协管员,社区明确一名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
各级网格要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打假志愿者等进入相应网格,实现包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安全协管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多方联防。
(三)明确责任
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1、街道为一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主体,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指导二级网格的建设和运行;市场监管所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街道领导下,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处理投诉举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监管方案;根据上级抽验计划开展采样送检;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对有关食品进行现场筛查;及时处置食品突发事件并报告;受理处置投诉举报;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2、社区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组织市场监管所片区负责人、食品专职协管员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网格,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台账,报送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建立机制
1、建立日常运行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互通、宣教培训等工作制度,重点落实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培训、联合执法等制度。
2、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台账。积极配合上级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各级网格要调动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制定群防群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网格队伍管理。建立纳入各级网格化监管的包社区干部、食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等人员名单的动态管理,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5、建立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以《工作手册》形式整理汇编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文件;组织开展网格化监管所有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档案。
6、完善建档立卡制度。以二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登记、造册工作,分社区建立电子信息库,并逐级汇总到市场监督管理所,逐步实现监管信息化。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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