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_安全生产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翔安区内厝镇
  • 索 引 号:XM06903-09-04-2024-009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4〕7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08:46

  各村(居)、镇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市消安委《厦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现将《内厝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关于内厝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消防安全子方案及市消安委《厦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厦消安委〔2024〕3号)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镇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科学评价各村(居)、各部门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部门〕。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其中:文化中心督促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督促旅游景区、文博单位、等级民宿、经营场所。建设办与道安办督促物业小区、在建工地、交通运输企业。事务办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医养结合场所。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党政办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经服办督促国有企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各部门要厘清职责、明确责任,要按照《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厦消安委〔2023〕8号)要求,全面加强27个新行业新业态的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工作站要加强综合监管、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责任单位:文化中心、建设办、道安办、事务办、文化中心、卫健部门、经服办、党政办、消防工作站等部门〕。

  3.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各村(居)要按照《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意见》,压实村(居)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镇常态化、规范化实行消防安全赋权执法。镇消防工作站规范化实体运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的现场感和穿透力。发动内厝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村(居)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将消防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网格管理,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镇消防执法系统,提高镇消防监管人员消防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各村(居)、消防工作站、内厝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部门〕。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综合运用消防执法、函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内部管理等手段,强化单位自主管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各村(居)、消安委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健全统筹调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业务培训、督导问效等工作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拜天公”等闽南地区主要民俗节点之前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村(居)人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各村(居)、各部门每年确定1至2个火灾风险突出的区域或单位,推动解决至少1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

  6.聚焦重点领域。要持续深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三合一”、电气火灾、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混合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聚氨酯泡沫保温和夹芯材料、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厂中厂”和“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医疗、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养结合场所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建立部门协同整治工作机制,拓展推进重点场所周边毗邻场所安全隐患整治。2024年组织对各级专家指导服务场所隐患整改情况评估和“回头看”〔责任单位:各村(居),消防工作站、建设办与道安办、经服办、文化中心、经发中心、卫健职能部门、事务办等部门〕。

  7.组织全面排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各村(居)、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及时清除家庭阳台、窗台和室内的易燃可燃杂物。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取暖行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发动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内厝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检查巡查,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底数,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

  8.优化检查方式。要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部门〕。

  9.实施全链条监管。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经服办、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内厝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建设办、道安办、电力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责任单位:经服办、建设办、道安办、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工作站、安监站、组织人事、内厝派出所等部门,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安供电中心〕。

  10.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的整改和解决。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恢复使用。建设单位逾期不停止使用的,各主管部门应当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1.严格执法查处。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隐患、“三合一”和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各村(居)、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出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清查行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及时向镇消安委办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建设办、道安办、内厝派出所等部门〕。

  12.加强挂牌督办。要配合上级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国家、省、市级重点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推动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3.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村(居)、各部门要开展防盗窗开窗改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除或改造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各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办、道安办要以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资产管理单位等场所为重点,组织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上违章搭建的固定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建设办与道安办、文化中心、经发中心、卫健职能部门、事务办等部门〕。

  14.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要依托乡村振兴,“城中村”建设,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2026年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村全部完成消火栓建设,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责任单位:各村(居)、消防工作站、建设办、道安办、经服办、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安供电中心〕。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5.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2024年底前,配合上级建成全镇分级预警、覆盖全面、互联互通、集约高效消防物联网感知系统。各镇街、各部门采取保险费用差异化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单位将消防设施联网,降低消控室值班人员成本,规范消控室值班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高全镇社会单位火情要素监测效率和准确率。2024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系统接入率达到3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2026达到70%以上,力争5年内实现应接尽接,实现全镇消防设施物联网感知能力的全覆盖〔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村(居)、经服办、金融监管、经服办等部门配合〕。

  16.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要配合上级围绕火灾防控、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防消宣”一体化思维,建设镇级智慧消防平台。依据需求新建平台,与区智慧消防平台纵向对接。免费为单位提供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综合应用工具软件,解决单位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中不想做、不会做、不愿做等问题〔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牵头,各村(居)、经服办等部门配合〕。

  17.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要推广运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与各职能部门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和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消除多头录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镇消防执法系统,提高镇消防监管人员消防执法能力,切实夯实基层消防治理能力。2024年年底前实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行业部门、镇全覆盖运用,通过跨行业联动、信息互认和成果共享,形成多层面、立体式监督监管,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提升全镇消防治理能力〔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牵头,各村(居)、司法所、经服办等部门配合〕。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18.加强专业培训。要实施“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各村(居)和各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消防安全专业人员数量。消安委每年组织成员单位消防安全业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每年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镇消安委每年对辖区镇分管负责人和镇、村(居)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专职消防队队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保障其具备开展相应工作能力水平〔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部门〕。

  19.强化行业培训。3年内,安监站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部门重点组织本系统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培训。建设办与道安办和各部门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市政园林、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工作站、经服办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服办、消防工作站、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安供电中心等部门和单位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安监站、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办、道安办、市政园林、经服办、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安供电中心〕。

  20.规范员工培训。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牵头,各部门配合〕。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1.普及安全常识。要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各村(居)、各部门指导所属单位建立宣传教育培训队伍,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向不同群体施教施训,逐步实现宣传教育培训全民覆盖。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引导电商、快递、通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依托镇级应急广播系统和镇级“村村响”平台,打通火灾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进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提示,结对帮扶“老、幼、病、弱”群体,提升逃生能力〔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牵头,各部门配合〕。

  22.加强警示教育。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省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发生其他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由市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牵头,各部门配合〕。

  23.培树先进典型。要积极参与各级消防行业技能比武竞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推广使用“消防志愿者”平台,完善注册、培训和保障等制度,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开展优秀志愿团队或个人评选,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文化中心等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要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镇消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居)、各部门要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7个方面27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厦门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村(居)、各部门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加大通报表扬力度,按规定对工作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上级消安委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我镇也将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居)和部门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加强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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