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3-09-04-2024-010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4〕8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各村(居)、镇各部门: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全镇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以及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突出问题,镇消安委会按照《翔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内厝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内厝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关于内厝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拆除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鼓励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坚决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各类场所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自2024年4月1日起,全镇所有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4年6月底前,全镇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同时,全镇村(居)民住宅鼓励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4年12月底前,全镇学校、幸福院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6月底前,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小医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12月底前,对单位和住宅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全部整治见底;单位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1.召开部署会议。各村(居 )、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计划,细化任务措施,逐步推进整治。同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铺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2.成立工作联络小组。专项整治期间成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小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联络小组由安监站、消防工作站、内厝执法中队、镇综合执法队、村建办、内厝派出所等部门组成。
3.开展业务培训。各村(居 )通过集中授课、实地教学、现场观摩、案例警示等方式,充分发动综合执法队、镇消防工作站、村(居)消防工作室、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内厝派出所民警辅警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全覆盖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系统教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附件1),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建立调度机制。各村(居)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建立即时通信联络群等方式,调度跟进整治进展,及时发布任务指令。对工作进展、数据表格要亲自把关审定后上报,并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带队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现场实情与清单明细相互印证,杜绝数据造假、工作失实。镇消安委办要落实调度晾晒制度,对各村(居)、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成果进行调度晾晒。
5.建立督导机制。工作联络小组定期对各村(居 )、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察。对于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按程序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问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20日)
1.全面排查起底。各村(居)、各部门要采取发动基层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各类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障碍物以及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等底数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防工作站负责排查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拆窗破网”底数清单。各村(居)负责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拆窗破网”底数清单。各部门负责排查本行业、本系统内监管单位场所“拆窗破网”底数清单。
2.集中整治隐患。针对“拆窗破网”整治工作,消防工作站负责督改全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隐患问题。各村(居)负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隐患问题。各部门负责督改本行业、本系统内监管单位场所隐患问题。内厝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村建办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强化物业管理,积极配合劝导、督改住宅小区沿街底商等场所隐患问题。对发现新制作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封闭式防盗窗进入住宅小区安装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属地镇报告,鼓励引导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将消防整治项目纳入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参照《城中村消防整治提升指引》开展工作。针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各村(居 )、消防工作站、内厝执法中队 、内厝派出所、村建办依据职责指导督促单位和住宅区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障碍物,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知识宣传工作。
3.采取刚性执法。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隐患问题严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刚性执法整治隐患。综合执法队要依据赋权执法清单内容,特别是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消防工作站配合消防大队依法查处全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隐患问题。内厝派出所依据委托执法内容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内厝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
4.实施综合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要组织车站、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按照《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要强化停车用地供应,做好新(改、扩)建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用地规划。要因地制宜出台并落实提高住宅停车位配比的相关政策意见。要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要督促园区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5.加强宣传警示。各村(居)、各部门要综合施策,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为主题,重点普及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灭、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制作正反面火灾典型案例和执法查处案例,以及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三)考评验收阶段(不定期督导考评、2025年12月验收考评)
1.工作联络小组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村(居 )年度星级评定。
2.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工作联络小组于2025年12月配合上级组织对各村(居 )、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各村(居)、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消安委办牵头组织协调、数据汇总、调度督导、通报晾晒,及时研究整治的方法和对策,并组织考评验收。
(二)各部门要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紧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
(三)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发动村(居)两委、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内厝派出所、综治网格、内厝执法中队等基层力量,结合基层消防“5+3”必查工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入厂、入店、入户宣传,引导社会单位、村(居)人民群众对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同时,要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和赋权执法事项,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
(四)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把关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政策解读与安全教育,加强对正面案例的宣传与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消防工作站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请并推动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结合熟悉演练同步测试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同时,负责督改全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隐患问题。
(六)内厝派出所要依据委托执法内容开展执法查处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并对阻碍公务机关执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内厝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审批和管理,确保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文化服务中心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文化中心负责娱乐经营场所、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娱乐场所等应由上级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民宿、非星级酒店排查整治工作。
(九)以下行业部门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1.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福利机构、养老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3.卫健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月子中心、产后康复中心、婴幼儿游泳保健服务机构以及艾灸、推拿、盲人推拿等保健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4.党政办公室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5.道安办负责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货运输及城市公交领域管理单位等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6.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部监管单位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部门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镇消安委办要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各村(居)、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结合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同时,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村(居 )要加强与镇消防工作站、内厝执法中队、内厝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抓好整治工作。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工作联络小组负责对各村(居)、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请各村(居)、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报送至镇消防工作站(联系人:黄晓玲 联系电话:7278958)。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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