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时间:2023-12-04 11:43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简称“新圩镇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本行政区相关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科学技术、文体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

救助等工作。

(五)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九)做好辖区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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