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领导分工
叶捷频,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江 炜,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朱更增,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委员。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街道工会、教育、征地拆迁;人大、街道工会、教育、征拆。负责街道统筹人大事务性工作;负责工会等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等日常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联系社区:后莲、前庵)
李民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调研员。分管综治办、道安办、效能、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综治办、党建办。负责效能、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拟订和实施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职责,做好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社会综治、信访、12345等工作,包括海防办等工作。做好道路安全等工作。
(联系社区:西炉、赵厝)
吴立赫,党工委副书记(挂职)。分管社区建设办(建设交通口、农口、河长办)。分管社区建设办,负责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人居环境、地质灾害、河(湖)长、海域退养、对口帮扶支援、消费扶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涉农、涉林、涉水等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土地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住房建设、裸房、在建房自建房安全、地质灾害、小散工程、物业、不动产、建设管理、路长(路灯建设维护、市政道路、农村道路、村路管养维护)等工作。小区充电桩建设(住建局)
(联系社区:山亭)
陈上海,秘书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负责分管社区建设办(项目、环保)、经服办、人武。分管部门社区建设办、经服办、人武。做好乡村振兴、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招投标、污水等涉及项目建设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预留发展用地、土储用地、边角地管理、“三池”、用地规划、道路基础设施等工作、自来水(水务)。
(联系社区:亭洋)
洪艳娜,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组织人事、关工委、妇联、社区建设办(城市管理办)(安全生产、两违、耕地保护)。负责分管组织人事、妇联、党建服务科、社区建设办(城市管理办)。负责基层党建服务、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关工委、妇联等工作。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燃气安全、消防、防汛防火、抗旱抗台、防涝积水、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铁路安全等涉及安全稳定、应急保障事务性工作。做好查无证照工作、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城市管理、日常巡查、耕地保护,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出租屋、沿街店面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安全问题(应急局)。物价指导(市场监管局)。
(联系社区:内垵、何厝)
叶建清,宣传委员,三级调研员。分管党建办、宣传文明、督查考核、保密、深化改革、机关工会。负责分管党建办、宣传文明、机关工会。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督查考核、保密、档案、深化改革、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宣传文明、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机关工会等工作。
(联系社区:洪溪、垵边)
陈景赐,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四级调研员。分管纪检监察。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蔡舟夫,三级调研员。分管统战、共青团、港澳台、政协。负责分管统战、政协、团工委、港澳台。联系政协工作,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港澳台、共青团等工作。
刘艺兵,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分管经服办。
黄春跃,征拆工作组、副组长(挂职)、四级调研员。分管社区建设办(城市管理办)(垃圾分类、市容、园林绿化)。社区建设办(城市管理办)(垃圾分类、市容)。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维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管“三池”执法、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公厕改革、垃圾分类、海岸线、城管平台等有关工作。海漂垃圾。
二、职能配置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学技术、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统筹落实上级关于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工作,做好经济统计。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安街道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好机关企事业党建、社区党建、“两企三新”党建等工作。做好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等工作。做好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民间信仰相关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督查考核、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经济服务办公室
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等工作。负责社区“三资”管理工作。做好科学技术、数据管理等领域相关工作。
(三)民生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工作。指导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台商、台胞接待工作。做好老年人工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和实施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职责,做好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抓好社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辖区土地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海域退养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涉农、涉林、涉水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执法整治、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维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有关工作。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人:刘艺兵 编制情况:15名
主要职责:(一)承担党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建设经济服务、统计、“三农”服务、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卫生、生态环保、建设规划服务、宅基地、应急保障、安全生产、民政事务、行政审批事务、公共服务、信访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代办点。(二)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
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
法人:李水返 编制情况:4名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05号 邮编:3611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00
冬令: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电 话:0592-7888798 传 真:0592-762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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