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204-09-01-2022-002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2〕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1
各内设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街道防洪防台风工作,现将《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 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预案
香山街道位于翔安区东部沿海突出部,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对我街道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在强降雨、台风来临期间,能有序地指挥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的损失程度降到最低,进一步提高我街道的应急防汛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街道办主任为组长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指挥和组织全街道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7880982,传真:7880983。(节假日在未收到发布应急值班情况下,遇防汛应急事务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处理。)
2. 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应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在汛期及洪水、台风来临期间,两位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如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组成名单附后)。
二、职责分工
防洪、防台风工作实行由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防洪、防台风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防洪、防台风工作由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2. 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街道防洪、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 街道各内设机构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并承担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应同心协力,密切配合。
4. 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要按各自防汛职责执行,并服从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防汛办职责: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工情、险情,及时对外发布水雨风情及灾情统计报告。
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为街道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街道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街道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负责对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抢险救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负责街道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街道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
当天值班职责:当天值班人员接到上级防洪、抗台通知后应马上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由带班领导组织、协调启动防洪、抗台预案,同时通报防汛抗台机构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党政办:负责及时做好信息平台的发布;负责人员值班安排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通信、传真、信息发布顺畅,协助防汛办做好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调配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登记、考勤、分工、检查工作,做好防汛预案编制领导协调工作。
人武部:组织以基层民兵及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机动抢险队伍待命随时参加抢险、救灾;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搞好军民联防,做好协调当地驻军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的工作。
社区建设办(农业农村科):应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的立项报批及经费的筹集;及时提供汛情、雨情和工情;搞好防洪调度工作,组织技术人员赶赴抗灾第一线,协助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农业和水产养殖的抗灾、救灾工作;及早通知出港渔船回港避风,并协调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组织灾后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
执法应急队伍:台风预案启动期间随时待命,负责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香山派出所:组织公安边防干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防汛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汛情紧急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险物资及人员的车辆畅通无阻。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参加抢险救灾,做好灾后防疫治病工作。
供电所:负责电力线路的维护和抢修,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供应,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经济服务办: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的防洪、防台工作。设立防汛抗旱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做好防汛、水毁、救灾经费的下拨和抢险物资的采购及监督使用。
社区建设办(农业农村科):负责街道内防洪、排涝,检查农村房屋建筑的抗洪、抗台安全,布置危险住房居民转移安置工作落实,收集上报危房住户情况,做好安全工作。
社区建设办(民政组):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生活必用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社区建设办(教文组):负责及时向辖区学校、幼儿园公布台风动向、暴风警报及防洪、防台风紧急通知,及时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洪、防台风、抢险的各项宣传指导工作。
纪工委:负责检查处理街道、社区干部,落实防汛工作人员在岗到位情况,交接班情况,工作落实情况。
三、汛前准备
1.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防汛检查责任制,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发出除险防范通知书,并书面报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及时组织人力、资金进行维修加固。
2.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修订本辖区、本系统防洪、防台风预案。各社区要根据所辖区域、工程的具体情况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并将储备情况造册上报。街道的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原则上仅作为应急抢险急需之用。
3. 各水库、堤防、水闸工程必须落实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及抢险队伍,并明确实施抢险时的组织、实施方案及联络方式,上报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4. 各小(二)型以上水库要制定洪水调度方案和水库出现紧急状态时下游社区居民安全转移的预案。
四、防洪预案
1.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暴雨洪水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1)做好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收集气象传真,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关注天气情况,密切监视水、雨情,防汛、水利、农业、村建、国土等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的各项防御准备。
(2)社区两委组织人员做好巡查,排查安全隐患。
(3)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保持通讯畅通。
2.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暴雨洪水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1)做好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收集气象传真,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关注天气情况,密切监视水、雨情,防汛、水利、农业、村建、国土等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的各项防御准备。
(2)社区两委组织人员做好巡查,及时汇报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因暴雨造成的险灾情。
(3)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保持通讯畅通。
(4)街道各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汇报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因暴雨造成的险灾情。
3.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暴雨洪水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1)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气象信息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各部门,并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部门的联络。
(2)执行“加强班”制度,24小时值班,一班值守,另一班加强,严阵以待,带班领导在岗指挥,安排好人员值机看视频,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收集传真汇报和通知传达信息发布,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包社区干部(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随时下乡驻村。
(3)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部署防暴雨措施。
(5)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城乡积水等灾害的应对准备,水利部门(水库、水闸、堤防管理人员)做好开闸放水、排洪排涝准备,建设、国土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巡查与监测,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避险,市政、交通、村建等部门加强沿海低洼地带城市易涝点、下穿通道、地下车库等危险地带的巡查值守,及时清除积水,综治办协调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做好道路畅通保障。
4.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暴雨洪水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1)街道、社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上岗到位,坐镇指挥。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提出抗灾措施,通知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到工程地点坚守岗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居民、危房住户居民及时做好安全转移。
(2)全街道值守,各社区、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电话、传真机要有专人值守,时刻与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保持联络,保持与区防汛指挥部的联系,并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社区负责辖区内的危房、在建房屋、低洼地带人员数量的统计,及时报街道防汛办。
(3)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小(二)型以上水库要严格按汛限水位运行,可能溢洪的水库要提前通知下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超标准洪水或出现险情,按水库防洪预案和下游居民安全转移预案组织实施。易涝地区要做好排涝工作。
(4)各社区、各部门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位,一旦出现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5)街道人武部要迅速组织好民兵抢险机动队伍,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络。
(6)执法应急队伍在台风预案启动期间要随时待命,负责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5. 当遇到特大暴雨洪水或防汛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时,接到市、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街道办事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及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1)执行全街道值守制度,24小时值班,严阵以待,带班领导在岗指挥,安排好人员值机看视频,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收集传真汇报和通知传达信息发布,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支点领导、包社区干部下乡驻村,指挥防抗工作。
(2)所有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强化防暴雨措施。
(3)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城乡积水等灾害的应对准备,水利部门(水库、水闸、堤防管理人员)做好开闸放水、排洪排涝准备,建设、国土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巡查与监测,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避险,市政、交通、村建等部门加强沿海低洼地带城市易涝点、下穿通道、地下车库等危险地带的巡查值守,及时清除积水,综治办协调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做好道路畅通保障。
(4)全街道取消节假日,所有人员立即返回单位(含外出人员),全体人员按预案开展防暴雨工作,监察组负责做好督查,向指挥长报告人员情况。
(5)防汛指挥长坐街道指挥,所有党政领导按预案要求指挥所在部门、支点开展抗暴雨防洪涝工作,防汛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按防预案各组长组织人员投入防抗工作。
(6)各部门、各负责人加强对辖区水库、水闸、排洪排涝设施、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处置险灾情,转移危房住户,妥善安置危险人群,确保安全。
(7)防汛电话、视屏、值机记录、事项报告、传达通知由应急值班小组负责。
(8)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坚守一线,防抗暴雨、洪涝,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9)街道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听从调遣。
(10)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汛抗暴雨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落实,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社区、各部门要妥善安置人员避雨,确保人员安全。抢险队伍和相关部门进入临战状态,在接到险情通知时,抢险人员迅速集结,到位抢险。
6.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特大暴雨(降雨量150毫米以上)时:
(1)全街道值守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双休日休息,所有人员立即返回单位,全体人员按预案开展抗暴雨工作,效能办做好督查向指挥长报告人员情况。
(2)防汛指挥长坐街道指挥,所有党政领导按预案要求指挥所在部门、支点开展抗暴雨工作,防汛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按防预案各组长组织人员投入抗暴雨工作。
(3)各部门、各负责人加强对辖区水库、水闸、排洪排涝设施、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处置险灾情,转移危房住户,妥善安置危险人群,确保安全。
(4)防汛电话、视屏、抗暴雨记录、事项报告、传达通知由应急值班小组负责,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
(5)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坚守一线,防抗暴雨,在做好抗暴雨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6)街道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听从调遣。
(7)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抗暴雨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落实,对抗暴雨情况进行督查。
各社区、各部门要妥善安置人员避雨,并进入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抢险队伍和相关部门进入临战状态,在接到险情通知时,抢险人员迅速集结,到位抢险。
7. 收到暴雨警报解除时:
(1)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领导,安定居民情绪,关心居民生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受灾区域的支援。做好灾情的收集和核实统计。
(2)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供水、公路桥梁、民房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3)民政事务组要负责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4)卫生院要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5)农业农村组要及时检查水毁工程,制订修复计划,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要加强灾区农作物的技术指导工作。
(6)街道防汛办要认真统计灾情,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区防汛办,争取区、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防台风预案
1. 当收到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可能影响我区,市防汛办发布台风灾害IV级应急响应:
(1)街道值班室加强值班值守,防汛部门安排人员跟班值守,做好防台风准备。
(2)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热带风暴)的动向,做好防御准备工作。
(3)街道、社区强化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收集气象传真,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关注天气情况,密切监视水、雨情,防汛、水利、农业、村建、国土等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的各项防御准备。
(4)社区两委组织人员做好巡查,及时汇报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因台风造成的险灾情。
(5)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保持通讯畅通。
2. 当收到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可能影响我区,市防汛办发布“市防风01号通知”时(即台风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1)执行“加强班”制度,24小时值班,一班值守,另一班加强,严阵以待,带班领导在岗指挥,安排好人员值机看视频,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收集传真及时汇报和传达信息发布,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
(2)全街道人员不得离开本市,街道包社区干部督促社区管理人员加强对堤防、水库、防洪排涝设施的检查巡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3)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对危房和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仓库、重要物资等要落实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做好撤离准备。
(4)沿海社区及时通知船只回港避风,及时统计船只进港及人员上岸情况,并定时向街道防汛办汇报进展情况。做好海上救护的各项准备工作。
(5)对市政工程设施、广告牌、在建工地的塔吊、脚手架要及时加固。
(6)对已成熟的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等要组织抢收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7)包社区干部督促社区做好防御灾害各项准备工作,沿海社区渔船进港避风,低洼地带做好排洪排涝、开闸放水,及时对受威胁的危房住户做好安全转移准备,有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8)全街道干部保持通讯畅通,严阵以待听候指挥,随时处置突发事情。
(9)防台风期间严禁喝酒、脱岗、关闭手机。
(10)效能办负责检查人员在岗情况。
防汛副指挥长AB岗轮流坐街道指挥,实行24小时值班处置突发事情。
3. 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区,市防汛办发布“市防风02号通知”时(即台风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1)全街道干部值守。
(2)防汛指挥长坐街道指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所有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按防汛防台风预案各组长组织人员投入抗台风工作。
(3)各部门、各负责人加强对辖区水库、水闸、排洪排涝设施、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处置险灾情,转移危房住户,妥善安置危险人群,确保安全。
(4)党政领导按预案要求指挥所在部门、支点开展抗台风工作,包社区干部下乡驻村指挥,落实抗台风工作,社区两委坚守岗位,防抗台风灾害。
(5)防汛电话、视屏、抗台风记录、事项报告、传达通知由应急值班小组负责,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
(6)街道包社区干部驻村,码头、港口实行戒严,并由街道支点领导、包社区干部、边防警察、社区包点责任人负责值守。渔船、人员不准出港,对劝告无效者应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汇报有关信息及相关数据。
(7)各水库必须严格按汛限水位运行,沿海堤防的险段和病险水库的抢险物资、抢险人员要到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防护加固。做好易淹地区和危房的人员、物资转移、安置工作。
(8)建设口及时通知在建工地暂停施工,并做好人员的妥善安置工作。
(9)科教文体组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学校防台风情况,加强校园安全。
(10)公安、边防派出所要负责社会治安,协助组织居民撤离工作;加强交通管理,确保抢险车辆畅通。
(11)供电所要加强供电线路的抢修和安全工作,及时调度确保抢险抗灾的电力供应。
(12)街道人武部要负责组织和联系民兵抢险队伍和部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13)卫生院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14)根据需要,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停课和停产的公告。
(15)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查、落实防汛防台风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纠正和查处各类违规人员。
(16)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在做好抗台风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4. 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或在我区附近约150公里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市防办发布“市防风03号通知”时(即台风灾害Ⅰ级应急响应):
(1)全街道值守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双休日休息,所有人员立即返回单位,全体人员按预案开展抗台风工作,效能办做好督查向指挥长报告人员情况。
(2)防汛指挥长坐街道指挥,所有党政领导按预案要求指挥所在部门、支点开展抗台风工作,防汛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按防汛防台风预案各组长组织人员投入抗台风工作。
(3)各部门、各负责人加强对辖区水库、水闸、排洪排涝设施、危险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处置险灾情,转移危房住户,妥善安置危险人群,确保安全。
(4)防汛电话、视屏、抗台风记录、事项报告、传达通知由应急值班小组负责,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至防汛办。
(5)全街道干部、社区两委坚守一线,防抗台风,在做好抗台风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6)街道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听从调遣。
(7)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抗台风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落实,对抗台风情况进行督查。
各社区、各部门要妥善安置人员避风,并进入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抢险队伍和相关部门进入临战状态,台风登陆后,在接到险情通知时,抢险人员迅速集结,到位抢险。
5. 收到台风警报解除时:
(1)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领导,安定居民情绪,关心居民生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受灾区域的支援。做好灾情的收集和核实统计,最迟在灾后的第二天报告街道防汛办。
(2)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供水、公路桥梁、民房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3)民政组要负责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4)卫生院要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5)农业农村科要及时检查水毁工程,制订修复计划,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要加强灾区农作物的技术指导工作。
(6)街道防汛办要认真统计灾情,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区防汛办,争取区、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六、应急措施
1.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由包社区、包库、包堤领导全权处置险情。如水库、海堤发生险情,要迅速组织库区下游的居民向高处转移。
潘林水库、渡槽下水库等水库发生险情时,要组织水库下游的茂林社区居民转移。海堤发生险情时,要组织莲河社区、东园社区、珩厝社区、吕塘社区等较低洼的居民向内陆高处转移,同时做好养殖人员的转移工作。
2. 为全面做好居民转移工作,针对需要进行居民转移的各个社区成立防汛、防潮水应急转移工作小组(详见表4),小组成员由分管支点领导、包社区干部及社区两委成员组成。
3. 为保证在建的水库做好防汛工作,各施工单位均应制定防汛度汛方案,并成立在建水库居民转移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包库领导、支点干部及社区两委成员组成。
七、工作要求
1. 街道、社区干部、成员单位人员在接到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通知后,严格遵照防汛预案执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岗到位,各负其责。
2. 各社区应及时反馈抗台抢险情况及灾情,并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提前防范、抢险、加固。
3. 全体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4. 在未接到台风警报解除的命令之前,任何人员不准离岗。
八、奖惩措施(由街道纪检、效能办负责)
对抗台抢险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对未及时到岗,或采取措施不力等失职玩忽职守的人员将按规定给予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香山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 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驻社区人员联系表
3. 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驻社区人员一览表
4. 小㈠、小㈡型水库、堤防、溪闸包库干部一览表
5. 防汛渔船回港避风责任表
6. 危房、低洼地带人员转移责任人联系表
7. 房屋安全应急转移家庭清单
8. 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驻街道人员及工作分组
附件1
香山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 电话 |
|
组 长 |
陈志雄 |
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办事处主任 |
7060111 |
|
副 组 长 |
吴爱明 |
党工委秘书委员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人武部部长 |
7880328 |
|
成 员 |
郑硕坚 |
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委员 |
7882111 |
|
郑汉忠 |
党工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
7880265 |
|
|
吕东进 |
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7880273 |
|
|
郭水波 |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监察组组长 |
7880675 |
|
|
洪小茹 |
党工委宣传委员 |
7880625 |
附件2
香山街道防汛防台驻社区人员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成 员 |
许家兴 |
供电所所长 |
|
李东欣 |
莲河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张龙波 |
霞浯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林平育 |
珩厝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谢跃辉 |
沙美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朱 铭 |
霄垄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李阳波 |
东园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杨锋强 |
茂林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许秋芸 陈娟娟 |
大宅防汛包社区干部 |
|
|
林水万 |
吕塘防汛包社区干部 |
注:平时日常防汛工作、包水库、包水闸、危险区域等以正常包社区干部为准,大宅、吕塘、霄垄、台风暴雨驻社区期间由男同志负责。
附件3
香山街道防汛防台风下社区人员一览表
|
社 区 |
包社区干部 |
分管领导 |
|
大 宅 |
许秋芸 陈娟娟 |
吕东进 |
|
吕 塘 |
林水万 |
|
|
茂 林 |
杨锋强 |
郑硕坚 |
|
东 园 |
李阳波 |
|
|
珩 厝 |
林平育 |
吴爱明 |
|
霄 垄 |
朱 铭 |
|
|
霞 浯 |
张龙波 |
郭水波 |
|
莲 河 |
李东欣 |
|
|
沙 美 |
谢跃辉 |
郑汉忠 |
防洪、防台风下社区人员职责:负责各社区防汛预案的督促、落实工作。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转移危房、低洼地带人员,并妥善安置,确保安全;对水库、堤防、水闸、山塘、排洪沟等水利设施进行重点排查,科学调度,适时适量腾库迎峰,适时启闭,保障行洪顺畅;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汇报有关防灾救信息及相关数据。
附件4
小(一)、小(二)型水库、堤防、溪闸街道干部一览表
|
社区 |
类 型 |
水库名称 |
包库领导 |
防汛包库干部 |
水库水闸专职管理员 |
|
茂林 社区 |
小(二) |
潘林水库 |
郑硕坚 |
杨锋强 |
蔡家瑞 |
|
小(二) |
渡槽下水库 |
蔡建新 |
|||
|
小(二) |
林浦水库 |
蔡书典 |
|||
|
大宅 社区 |
小(二) |
琼后水库 |
吕东进 |
许秋芸 陈娟娟 |
陈金星 |
|
小(二) |
坑头水库 |
陈幸富 |
|||
|
吕塘 社区 |
小(二) |
坑园田水库 |
林水万 |
董佩杰 |
|
|
水闸 |
三坝、四坝 |
洪国荣 |
|||
|
东园社区 |
水闸 |
东园溪挡潮闸 |
郑硕坚 |
李阳波 |
张天晁 |
|
东园社区 |
水闸 |
顶溪园水闸 |
郑硕坚 |
李阳波 |
张天晁 |
|
吕塘社区 |
水闸 |
董水排洪闸 |
吕东进 |
林水万 |
董水良 |
|
珩厝社区 |
水闸 |
珩厝霞浯挡潮闸 |
吴爱明 |
林平育 |
王建筑 |
注:社区书记、主任为社区辖区内水库安全责任人.日常包水库、包水闸以正常包社区干部为准,大宅、吕塘、茂林、霞浯台风暴雨驻社区期间由男同志负责。
附件5
防汛渔船回港避风责任表
|
序号 |
社区 |
在册 渔船(只) |
非在册 渔船(只) |
渔船数 (只) |
街道防汛包社区干部 |
街道包片领导 |
备注 |
||
|
1 |
莲河 |
1 |
1 |
2 |
李东欣 |
郭水波 |
|||
|
2 |
霞浯 |
1 |
4 |
5 |
张龙波 |
||||
|
3 |
珩厝 |
5 |
17 |
22 |
林平育 |
吴爱明 |
|||
|
4 |
东园 |
0 |
10 |
10 |
李阳波 |
郑硕坚 |
|||
|
合计 |
7 |
32 |
39 |
||||||
|
莲河所船管站:7081756 |
|||||||||
附件6
危房、低洼地带人员转移责任人联系表
|
序号 |
社区 |
危房 |
低洼 |
防汛包社区干部 |
包片领导 |
||
|
(户) |
(人) |
(户) |
(人) |
||||
|
1 |
莲河 |
1 |
1 |
李东欣 |
郭水波 |
||
|
2 |
霞浯 |
2 |
3 |
张龙波 |
|||
|
3 |
珩厝 |
1 |
1 |
林平育 |
吴爱明 |
||
|
4 |
沙美 |
2 |
2 |
谢跃辉 |
郑汉忠 |
||
|
5 |
霄垄 |
2 |
4 |
朱 铭 |
吴爱明 |
||
|
6 |
东园 |
3 |
3 |
李阳波 |
郑硕坚 |
||
|
7 |
茂林 |
1 |
1 |
杨锋强 |
|||
|
8 |
大宅 |
3 |
4 |
许秋芸 陈娟娟 |
吕东进 |
||
|
9 |
吕塘 |
1 |
1 |
3 |
9 |
林水万 |
|
|
合计 |
16 |
20 |
3 |
9 |
注:危房+低洼共19户,29人 |
||
注:社区书记、主任为社区辖区内危险区域转移责任人。
附件7
|
香山街道房屋安全应急转移家庭清单 |
||||||
|
序号 |
户主 |
人数 |
原居住地 |
应急转移地址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1 |
李丽月 |
2 |
霞浯村南大89号 |
霞浯村南中里11号 |
霞浯社区居民委员会 |
黄秋鸿 |
|
2 |
吴清河 |
1 |
霞浯村南新106号 |
霞浯社区居委会 |
霞浯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吴曼茹 |
|
3 |
王丽卿 |
1 |
霄垄社区新莲北里22号 |
霄垄社区过泉里104号 |
霄垄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李志纲 |
|
4 |
王福大 |
3 |
霄垄社区过泉里103号 |
宵垄社区过泉103号 |
霄垄社区居民委员会 |
王国清 |
|
5 |
彭长兴 |
1 |
沙美社区鹊峰西里33号 |
沙美社区鹊峰北里18号 |
沙美社区 |
彭海盈 |
|
6 |
郑葱花 |
1 |
沙美社区鹊峰西里43-1号 |
沙美社区鹊峰西里43号 |
沙美社区 |
彭海盈 |
|
7 |
蔡秀霞 |
1 |
珩厝社区东里681-1号 |
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
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
王天文 |
|
8 |
陈水都 |
2 |
大宅社区后宅里12-1号 |
村部 |
大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
陈小琼 |
|
9 |
王玉环 |
1 |
大宅社区陈坂里7号 |
陈坂幸福院 |
大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
陈民主 |
|
10 |
张清花 |
1 |
大宅社区陈坂里70号 |
陈坂幸福院 |
大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
陈永谦 |
|
11 |
陈密 |
1 |
吕塘社区尾头下里 |
儿子洪文场家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柳秀珍 |
|
序号 |
户主 |
人数 |
原居住地 |
应急转移地址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12 |
董成志 |
5 |
吕塘社区董水56号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柳秀珍 |
|
13 |
董来清 |
2 |
吕塘社区董水59号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柳秀珍 |
|
14 |
董志明 |
2 |
吕塘社区董水58号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吕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
柳秀珍 |
|
15 |
陈白菜 |
1 |
沟南里101 |
东园社区幸福院 |
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张顺水 |
|
16 |
施良缘 |
1 |
沟南里103 |
东园社区幸福院 |
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李金曾 |
|
17 |
邱腰 |
1 |
沟南里170 |
东园社区幸福院 |
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张永行 |
|
18 |
董姜 |
1 |
茂林社区东坂里62-1号 |
茂林社区居委会 |
茂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
蔡耀明 |
|
19 |
杨明家 |
1 |
莲河街210号 |
莲河街189号(侄子杨志荣家) |
莲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吴剑锋 |
|
合计共有19户29人,其中危房16户20人,低洼地带3户9人(加粗部分为低洼地带) |
||||||
附件8
香山街道防洪、防台风驻街道人员分工
一、驻街道指挥
指 挥 长:陈志雄
副指挥长:吴爱明
主 任:郑菁妍、林平育
联 络 员:朱晓幸
二、应急调配组
协调组织防洪防台风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实时发布信息;落实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任务;调配防汛抢险物资并协调救灾工作。
组 长:郑菁妍 朱铭
成 员:彭鸿燕
郭江苏
洪巧配
三、应急值班组
工作职责:做好防洪防台风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接线、记录、传达任务,协助协调保障组开展工作,汇总渔船进港避风、人员转移安置等数据统计并滚动上报。
组 长:吴莎莎
成 员:未下乡驻社区的所有在编、非在编人员:含所有街道非编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除外),女生8:00-21:00,男生21:00-8:00,统一安排,组长带队。
四、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台风预案启动期间随时待命,负责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 长:吴爱明
副 组 长:朱 铭 杨锋强 18950095509
王 炜
成 员:执法中队8人、民兵40人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
1 |
申时礼 |
18 |
董志培 |
|
2 |
邬增标 |
19 |
柳志群 |
|
3 |
王述生 |
20 |
董荣辉 |
|
4 |
郭留峰 |
21 |
董财茂 |
|
5 |
蔡中全 |
22 |
吴俊镒 |
|
6 |
龙昌明 |
23 |
吴进添 |
|
7 |
方永聪 |
24 |
吴庆增 |
|
8 |
林鸿达 |
25 |
吴杨阳 |
|
9 |
彭彬 |
26 |
吴怡力 |
|
10 |
彭春林 |
27 |
蔡煌鑫 |
|
11 |
彭林煌 |
28 |
蔡联辉 |
|
12 |
彭德意 |
29 |
蔡文扬 |
|
13 |
王安平 |
30 |
蔡家明 |
|
14 |
李炳煜 |
31 |
蔡争雄 |
|
15 |
王玮晨 |
32 |
蔡裕祥 |
|
16 |
王小池 |
33 |
蔡剑波 |
|
17 |
梁艺钟 |
34 |
蔡伯斌 |
|
35 |
王根达 |
42 |
杨培锋 |
|
36 |
王君豪 |
43 |
杨嘉新 |
|
37 |
王秋阳 |
44 |
张辉雄 |
|
38 |
张奕 |
45 |
陈胜智 |
|
39 |
张瑞旺 |
46 |
陈培豪 |
|
40 |
张家平 |
47 |
陈泓雨 |
|
41 |
张辉扬 |
48 |
吕志伟 |
翔安区香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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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