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9-01-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1〕1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17:36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翔消联办[2021]42号)文件精神,结合香山街道实际,现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在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辖区内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社区、派出所等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吐火表演、冷烟花燃放、焰火表演等使用明火和婚宴庆典现场过度进行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潢等硬要求,形成工作常态化机制。
(二)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疫苗接种点、隔离点、定点医院、“三非人员”医学观察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重点岗位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针对涉疫场所特殊性,点对点发出消防安全风险提示,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标语。要组织涉疫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案例警示提醒,加强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发现整改隐患、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的能力。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治理。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督促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86)的职责分工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要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典型样板,建立落实“管理、检查、处置”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处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四)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相关单位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通道清理行动,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点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排查,整治违规住人、与其他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非机动车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擅自进行改装、改型,严厉打击维修业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工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建设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入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加强“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实际改革工作持续推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
(七)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派出所、社区(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利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八)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社区要加强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社区、各有单位要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
(三)行业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部门 “三定”方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等,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消防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18日前报送部署情况(包括部署会、工作计划等材料);6月26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包括相关台账); 7月26日前报工作总结(包括相关台账)。
(联系人:洪巧配,电话:788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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