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4-09-03-2022-002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2〕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
为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联防联控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翔政办发明电〔2022〕6号),经研究,决定成立香山街道联防联控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洪小茹(党工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钟庆源(社区建设办)
成 员:郑菁妍(党政办)
谢跃辉(综治办)
朱 铭(综执办)
许秋芸(卫健组、妇联)
林平育(农业农村组)
杨锋强(民政组)
徐国权(教文组)
柳秀珍(吕塘社区)
陈锦芳(大宅社区)
蔡奇怀(茂林社区)
张金田(东园社区)
王荣龙(珩厝社区)
李志钢(霄垄社区)
彭春林(沙美社区)
吴闽华(霞浯社区)
吴志山(莲河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社区建设办教文组,徐国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有关组成人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宣传组:配合相关单位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及相关常识宣传,做好夏季汛期、台风预警信息推送。
教文组: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及时预警部署。督促学校开展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培训;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视频会或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引导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指导辖区旅游景区加强对内部水域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指导星级饭店加强内部游泳池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综治办:配合相关部门及时调度处置涉学生溺水警情,开展事故善后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溺水警示牌、设施等违法行为。
民政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关爱保护网络,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意识,并做好台账。
农业农村组:督促辖区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加强各自领域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学校周边各类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要加强所管辖的水库、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及时维修警示标识和设施,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河湖长日常巡查管理内容,落实河湖长工作责任。
卫健组:及时协调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治,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联合区红十字会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和群众学习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综执办:统筹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非经营性场所的溺水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社区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共青团、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结对帮扶流动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充分发挥儿童之家、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流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
各社区: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巡查队,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农村池塘水渠水坑等危险水域管理,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牌,实行包干责任制;与辖区学校加强联系,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督促家长履行监管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