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204-09-03-2022-008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2〕8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香山街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22 10:54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香山街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香山街道“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翔安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厦翔消安委〔2022〕6号)的文件精神,确保辖区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按照“防、消、宣”一体化思维,进一步完善健全“城中村”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高标准实现“文明典范”和“两高两化”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

  集中治理“城中村”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隐患。

  (一)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二)“三合一”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影响疏散逃生;

  (四)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违规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存在用气安全隐患或在不符合用气条件的房屋储存、使用燃气。未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出租房灭火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2〕83号)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

  (五)火源。烛台焚香烧纸、蚊香、烟头、灶具等风险;

  (六)电气。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电器隐患;

  (七)消防车通道。私家车违规停放、道路施工、占道经营、线路低垂、架空电线等问题占用、堵塞城中村主要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

  (八)水源。消火栓建设数量不足或损坏、缺水。

  三、职责分工

  按照“街道综合监管、社区主责、单位配合”总要求,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

  (一)压实治理责任。街道主要依托综合执法办,整合各类执法和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项目化推进落实。各社区是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约,广泛张贴宣传,加强日常入户,配合街道开展巡查、检查、安全提示等工作。

  (二)单位治理责任。相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 综合执法办协助消防部门组织实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城中村”出租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配合督促用作餐饮、商场、超市等场所的整改;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

  2. 香山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协助消防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3. 社区建设办负责结合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指导督促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彩票销售、歌舞娱乐等场所的整改;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整改;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整改;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4. 香山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城中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新建、改建、扩建违法建(构)筑物。

  四、治理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0月20日前)。各社区、各相关单位结合前期准备工作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稳步推进阶段(12月31日前)。各社区建立健全基层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各社区、各相关单位组织村居、行业力量,有序开展集中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督促隐患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11月10日前)。各社区在前一阶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队伍力量建设,进行实体化运行。各社区、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3日前)。各社区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有效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排查整治。各社区结合既有掌握情况,对“城中村”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准入机制,将消防安全作为出租房屋入市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压实房东、二房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投入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治理体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确保街道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转,全辖区9个社区依托现有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成立“社区消防工作室”,负责统筹辖区内的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宣传工作。形成街道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有消防工作室的组织架构。

  (三)突出齐抓共管。各单位依据“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加强对“城中村”九小场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隐患问题久整不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街道一级按照首批“消防赋权委托执法清单”内容,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执法装备和执法程序。各社区、各相关单位针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灭火器材损坏等行为进行劝导宣传。

  (四)创新智慧监管。在“城中村”九小场所普及安装独立烟感报警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测、喷淋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如遇警情,可通过手机端将火警信息同步推送给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房东租客、村居消防工作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消防站、专职队、微型站),实现“火灾早预警、火情早处置”等功能。

  (五)夯实防控基础。各社区针对“城中村”居住场所、“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风险突出的问题,在前期开展“城中村”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集中行动基础上,常态化开展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推广“消防保命墙”建设,实现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实体硬隔离分隔。合理规划布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引导群众养成安全停放、充电的良好习惯。

  (六)开展夜巡行动。属地村居“两委”等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夜巡行动”。街道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组织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电力、社区加强对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的整治。街道以及各社区会同市政园林部门加强对“城中村”消火栓破损、缺水问题的整改。

  (七)深化消防宣传。深化“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宣传融入社会治理力量工作内容,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宣传阵地围绕“城中村”消防安全特点,强化电动自行车、“三合一”、群租房等领域火灾风险隐患辨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等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性宣传。

  (八)强化督导服务。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作为督导服务的重点内容,并延伸督导“城中村”2至3个具体行业点位。街道消安委会适时开展专项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全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消防安全排查登记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各成员单位要抓好领域内的消防工作,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在自查、排查整改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联合惩戒。

  (四)开展拉动演练。街道联合专职消防队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的拉动演练。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指挥平台调度指挥,确保火情处置“接警短、出动快、到场快、救人出水快”,切实发挥“打早打小灭初期”的作用。

  (五)准时报送材料。2022年11月起,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每月23日前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街道办事处将择优梳理总结并推广。(联系人:许佳贤,联系电话:788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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