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香山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安全生产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9月25日 星期四

翔安区香山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204-09-03-2023-001
  • 备注/文号:厦翔香街办〔2023〕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香山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5:05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香山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香山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消安委〔2022〕6号)、《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消安委〔2022〕7号)和市、区政府部署要求,我街道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本辖区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 开展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厨房等重点部位,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并落实相关单位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

  2. 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要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厦翔安办〔2022〕90号)要求,重点聚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质效低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人员能力素质不足等“3个突出隐患”和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落实好十项整治措施,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高层建筑的整改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和经费。

  3.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 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2〕121号)要求,以老旧小区、村居民自建房、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进行改造,配备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 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火灾隐患整治。要对本街道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要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要抓好挂牌督办的各类单位及区域的整改工作,综合采取曝光、公告、警示、约谈等多种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对整改措施有效,按期销案的单位、隐患,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6. 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按照区消安委《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厦翔消安委〔2022〕6号)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集中治理城中村的“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电气、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形成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社区有消防工作室的组织架构,按照基层网格划分,发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内显见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7. 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要聚焦本辖区、本单位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及时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街道要紧盯养老机构、学生宿舍、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开展联合排查,坚决清理拆除。派出所、综合执法办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8. 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违规进入建筑内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9. 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监管。要着力加强街道消防工作站、社区消防工作室的能力建设,发动社区两委、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派出所、安监站、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一家家排查、一家家建档、一家家整治、一家家验收。推广使用网格通消防安全“五加三”必查模块录入隐患,开展整改复查,形成工作闭环。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0. 聚焦新兴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要持续加强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6号),开展联合检查,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自主管理。

  11. 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落实属地管理,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12. 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厦安办〔2021〕49号)、《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闽安委〔2022〕30号)、《厦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厦委办〔2022〕21号)、《翔安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厦翔消安办〔2022〕12号)及《关于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2〕115号)要求,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行为。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3. 落实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疫场所,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发动派出所、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企业提升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压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

  14. 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5.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街道发挥消防宣传小分队作用,利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要推动在各类科普教育馆增加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16. 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布当地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靶向制作火灾案例和科普短视频、海报等宣传素材,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六)充分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7. 做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要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18. 加强消防演练。组织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多种形式力量加强冬季演练工作,针对高层、社区、厂房仓库、城中村等场所开展消防演练。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2年1月9日前)。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有关单位协作,精心组织实施,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其中,部分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2023年1月底前,要形成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各社区要有人员实名注册账号并开通,并实际运用消防“五加三”必查模块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要形成电气火灾隐患清单,制定改造计划。辖区内商业综合体公共区域和餐饮商铺内的油烟管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洗制度;每个居民住宅区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立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的底数和隐患清单;辖区内老旧高层住宅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

  2月底前,要参照市消安委《厦门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厦消安委〔2022〕6号)完成城中村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提升工作。

  3月底前,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形成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计划、措施和经费;完成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高层建筑问题清单,并抓紧推动整改。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利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要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每月18日报送冬春防火工作小结,2023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许佳贤,联系电话:788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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